車險監管再加碼 省級險企主體也被停生意
摘要:上述調整造成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及長春市分公司車險業務數據和財務數據嚴重不真實,同時還造成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2017年車險業務虛增利潤約2700萬元。
⊙記者 黃蕾
在嚴峻的行業形勢下,監管部門對車險整治的力度不但沒有放松,反而是愈加趨嚴。不僅繼續叫停違規的財險公司在計劃單列市和地市級保險機構的車險業務,同時開始對省級分公司的車險業務采取監管措施。
近日,有消息稱,天津銀保監局對兩家財險公司的天津分公司實施監管措施,要求這兩家公司在天津全市范圍內停止使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
而在此之前,吉林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信息顯示,該局責令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2個月,停止接受新業務的期限自2019年7月22日至9月21日。同時,對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同步做出罰款決定。
這也意味著,監管部門叫停使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保險機構主體,從“計劃單列市和地市級保險機構”升格為“直轄市、省級分支機構”,顯示車險監管力度再加碼。
這次車險市場亂象大規模整治行動,源于地方監管部門近期在對車險業務進行檢查時,發現并查實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不執行報批條款費率。
具體來看,這些行為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通過給予或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變相突破報批費率水平,保險公司通過代理人或業務員返還現金的方式比較普遍;二是通過虛列其他費用套取手續費變相突破報批手續費率水平,保險公司通過虛列宣傳費、勞務費、咨詢費等費用科目來套取手續費的方式比較普遍;三是費用數據不真實,保險公司向中介機構承諾支付高于報批水平的手續費率,但不及時入賬。
以前述提及的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為例。經查,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通過人保財險長春市分公司在傭金管理系統中,對15萬筆車險業務的手續費支出進行了人為調整。上述調整造成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及長春市分公司車險業務數據和財務數據嚴重不真實,同時還造成人保財險吉林省分公司2017年車險業務虛增利潤約2700萬元。
不難發現,以上違法違規行為依舊是車險行業的頑瘴痼疾。監管此番連下重手,一是因為部分地區車險經營秩序混亂,違法違規問題突出;二是因為當前車險行業經營形勢已十分嚴峻,如不及時遏制和扭轉愈演愈烈的車險市場亂象,車險行業的保費收入增速和承保效益的發展趨勢將不容樂觀。
今年以來,銀保監系統已依法對近70家計劃單列市和地市級保險機構,采取停止3至6個月使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監管措施,這一監管力度前所未有。
據了解,經過前段時間的整治,市場直接通過返現方式進行違規操作的現象明顯減少,但有轉為較為隱蔽違規手段的趨勢,例如虛列管理費用、費用延遲入賬、不合理的理賠利益輸送等,加大了查處難度。
如此頂風作案之勢,怎能逃過監管“法眼”。近段時間以來,監管部門通過起草《關于在車險領域開展履職回避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開展4S店捆綁保險專項整治行動等,向車險業務中利益輸送的違規現象“開刀”。
此外,多個地方監管部門還出臺規定,要求將車險手續費/傭金比例等寫進保單,是否違規一目了然。
這些新措施進一步彰顯了監管部門整治車險亂象的決心。可預見的是,對車險市場的高壓監管態勢將持續,從嚴監管仍是主旋律。保險公司切勿心存僥幸,挑戰監管底線。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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