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保護傘”的形式有哪些?
在接受涉黑涉惡勢力給予的“好處”和利益后,利用職務便利,為涉黑涉惡勢力橫行鄉里甚至逃避紀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形式。
利用職務之便或職務影響,協調公安、檢察或審判機關對相關涉黑涉惡人員“網開一面”,使其逃避應有處理或制裁。
與涉黑涉惡團伙骨干結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響為其“站臺”,提供便利。
利用自己接觸“內部消息”或舉報信息的機會,為涉黑涉惡勢力實施不法行為通風報信、提供關照,甚至成為其“內鬼內應”。
不擔當不作為間接助長涉黑涉惡勢力。部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雖然與涉黑涉惡勢力沒有直接交集,但因為習慣當老好人而不聞不問,或出于政績考慮而粉飾太平,在掃黑除惡方面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客觀上充當了“保護傘”。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