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意外險驚現市場 “奇葩險”何時休?
摘要:與一般的短期綜合意外險相比,這款產品的最大賣點是,保險責任分為:非證券交易期內意外身故及傷殘,以及證券交易期內保額翻倍。這款產品將意外身故或傷殘發生的時間分為證券交易時間段和非證券交易時間段,容易在責任認定時引發爭議,也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記者昨日發現,一款名為“股民綜合意外險”的保險產品,在同花順APP保險頻道上悄然開賣。“證券交易時間內保額翻倍”的賣點,吸引了不少股民的注意,也引來不少爭議。
這款又名“同花順股民意外險”的產品,是一款一年期意外險產品,由亞太財險承保,通過互聯網在全國區域銷售(除港、澳、臺地區)。該產品共有三檔:基礎款、經濟款和尊享款,保費分別為23元、385元和692元。保障范圍方面:基礎款,保障意外身故及傷殘;經濟款和尊享款,除保障意外身故及傷殘之外,還保障意外醫療、自駕身故、猝死、救護車費用。
與一般的短期綜合意外險相比,這款產品的最大賣點是,保險責任分為:非證券交易期內意外身故及傷殘,以及證券交易期內保額翻倍。此處所指證券交易時間主要指向境內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即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具體來看,基礎款、經濟款、尊享款在非證券交易期內發生意外身故及傷殘,保障金額分別為5萬元、50萬元、100萬元。但在證券交易期內,保障金額分別翻倍至1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
但不少保險圈人士在看了這款產品條款介紹后,卻指出了幾點注意事項。
首先,條款責任不清晰、表述不嚴謹。這款產品將意外身故或傷殘發生的時間分為證券交易時間段和非證券交易時間段,容易在責任認定時引發爭議,也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其次,打出“股民”旗號,卻并非適用所有股民。這款產品的投保人群為18周歲至60周歲,限本人投保,職業類型限《亞太財險意外健康險職業分類表(2016版)》中規定的1類至3類人群。諸如:急診醫師與護士、快遞員、體育老師、交警、消防員、門衛、餐廳服務人員、清潔工、農村村民委員會成員等職業人群,都不能投保。
再者,從這款產品的定價來看,與市場上相同保額的同類產品相比,價格優勢不突出。
多位業內資深人士點評稱,與其說這是一款互聯網保險創新產品,不如說更似一次打著“股民”旗號的營銷噱頭。在產品開發中,并沒有體現出股民這一特定人群、證券交易這一特定場景的風險及保障特點。
其實這類搞噱頭、賺眼球的保險產品,這些年并不少見。借著“互聯網+”的東風,一大波所謂的創新保險產品被推向市場——跌停險、彩票不中險、熊孩子險、世界杯遺憾險、搖號險等。
對于這些業內俗稱的“奇葩險”,最終都因不符合保險本意、不符合保險原理、誤導消費者、惡意炒作等原因,被監管部門陸續叫停。
為何“奇葩險”屢屢現身?一位業內人士道出個中原委:“現在保險產品是備案制,有的保險公司是邊走邊試驗,在產品創新和監管紅線之間,保險公司一直在試探邊界。甚至還有一些披著保險外衣的‘李鬼’,只是互聯網平臺的手機APP搭載服務。”
雖然已三令五申,但還是要提醒消費者一句:在購買所謂金融創新產品之前,務必擦亮雙眼,查詢銷售者的資質信息,避免不必要風險和損失。同時,也要給保險公司提個醒:在嚴監管下,應根據市場實際需求合理創新,而不是一味地“博出位”。
監管一直在行動。近日銀保監會持續開展保險產品檢查,向20家財險公司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責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限期整改,并對其中情節嚴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3至6個月的監管措施。(⊙記者 黃蕾 ○編輯 陳羽)
責任編輯: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