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新瑪特停車場再曝停車收費亂象
摘要:市民王女士(化名)7月24日中午在大商新瑪特用餐,將車停在了大商新瑪特的地下停車場,王女士告訴記者,她出停車場時顯示停車時間是兩小時二十分鐘,超出免費停車時間二十分鐘。王女士拿出自己在大商新瑪特的消費記錄,仍被告知需要繳費6元。
駐馬店網訊 日前駐馬店日報微信發布了一篇關于大商新瑪特停車場亂收費的文章,在該停車場責令整改的同時,記者又收到一起對新瑪特停車場的投訴。
市民王女士(化名)7月24日中午在大商新瑪特用餐,將車停在了大商新瑪特的地下停車場,王女士告訴記者,她出停車場時顯示停車時間是兩小時二十分鐘,超出免費停車時間二十分鐘。王女士拿出自己在大商新瑪特的消費記錄,仍被告知需要繳費6元。
隨后王女士拿著自己的消費記錄與收費人員理論,收費人員態度惡劣,說王女士停車時間超過倆小時,消費小票沒用,得重新繳費。王女士要求對方提供顯示停車時間的收費票據,對方告知沒有,只給了一張不知道真假的發票。
日前市民李先生也在大商新瑪特遇到了同樣的問題,李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自己并沒有超出免費停車時間,只是在停車場的出口處排了很長時間的隊,到達停車場出口處時顯示的時間是兩小時六分鐘,在拿著消費小票的同時被告知需要繳費6元。李先生氣不過認為超出時間不是自己造成了,便與收費人員理論,收費人員態度強硬的說那也不是他們造成的,必須繳費6元才能出去。
大商新瑪特停車場在被要求整改的同時,依舊按照之前的收費標準來收費,不知是不是在挑戰監管部門的底線。
責任編輯: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