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只生不養”,這樣的父母將被追責
摘要:意見還提出要健全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記者羅爭光)民政部等12部門10日公布了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對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父母,民政部門可依法追索撫養費,因此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意見明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等部門應當依法打擊故意或者惡意不履行監護職責等各類侵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符合《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撤銷監護人監護資格。
意見還提出要健全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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