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機制出爐
摘要:《意見》的出臺,有利于強化對科創板注冊制試點中相關市場主體的誠信核查,落實審核注冊制度中的合規性要求,并通過部際失信聯合懲戒,有效提高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重點責任人群的失信成本。
近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保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八家中央單位聯合發布《關于在科創板注冊制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信息共享 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也是首個專門聚焦特定金融領域信息共享與失信聯合懲戒的信用監管文件,對注冊制試點中做假賬說假話的行為予以嚴厲懲戒,是聯合發文單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完善科創板配套保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
據介紹,《意見》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頂層設計著手,主要從加強部際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兩方面著手,明確了四項工作機制:一是加強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注冊所需的部際監管信息查詢。證監會、上交所依托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統,獲取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信用信息、征信信息、公示信息。二是加強失信信息推送。在科創板注冊制試點中,將證監會及交易所對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監管措施、紀律處分、刑事移送等失信信息,及時推送給發改委等部門,納入其管理的信用(征信)信息平臺。三是證監會、上交所在科創板審核注冊過程中,發現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在其他領域、其他部門存在違法失信記錄的,將其作為履行審核注冊職責的重要參考。四是發改委等單位,依法依規對科創板注冊制試點中存在騙取發行注冊、信息披露違法、違反保薦或證券服務相關規定的相關責任人員,實施十一項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意見》聚焦注冊制試點核心要求,將在科創板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持續信息披露各環節,因騙取發行注冊、違反信息報送或披露義務、違反保薦或證券服務相關規定,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交易所紀律處分或構成犯罪的違法失信行為作為懲戒范圍,將對上述違法失信行為負有法定責任的發行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關報送或披露文件上簽字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有關中介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主要負責人以及在相關文件上簽字的執業人員,列為聯合懲戒對象。《意見》重點確立了若干項在近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經實踐證明懲戒力度大、監管效果好的部際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乘坐飛機、限制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等市場性懲戒措施。為了便利社會公眾查詢了解相關主體失信記錄,引導市場化懲戒發揮作用,證監會對于科創板試點注冊制中的違法失信行為,將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實施為期一年的公示。
證監會表示,《意見》對于積極營造科創板良好市場生態與注冊制誠信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意見》的出臺,有利于強化對科創板注冊制試點中相關市場主體的誠信核查,落實審核注冊制度中的合規性要求,并通過部際失信聯合懲戒,有效提高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重點責任人群的失信成本。
責任編輯: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