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元民生”救助項目覆蓋801.71萬人
摘要:市民政局作為投保方,以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yōu)選定一家具備法定資質、有足夠保障能力、有豐富民生類承保工作經驗、服務網點健全、有良好品牌效應和信譽的保險機構作為承保方,并承諾嚴格按照“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承保范圍、標準、救助保障對象兌現,制訂詳細的《“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承...
政府買單百姓受益 一元入保惠民生
我市“一元民生”救助項目覆蓋801.71萬人
本報訊(記者 張新理)政府買單,百姓受益。特困群眾重病治療、見義勇為傷亡、未成年人溺亡等均可獲理賠。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駐馬店市“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實施方案》,明確“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這一惠民工程的保險范圍、保費、承保方式、賠付金額范圍等。
據悉,我市實施“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旨在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方式,聚焦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在實現全市(不含新蔡)常住戶籍人口保險救助全覆蓋的基礎上,對扶貧領域兜底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特困供養(yǎng)人員、重度殘疾人、城鎮(zhèn)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產生的費用,在政策報銷范圍之外無力解決時,給予再次報銷,最大限度減輕群眾臨時性急難問題,確保小康路上不讓一個人因急難事而掉隊。
實現“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覆蓋全市801.71萬人。在全市(不含新蔡)173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設立“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救助保障站(點),市、縣成立11個“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聯合協(xié)調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
涉及“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的報案事項,結案率達100%。符合保險合同約定且手續(xù)齊全的案件,1萬元以下3個工作日內完成賠付、1萬元以上7個工作日內完成賠付、10萬元以上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賠付,針對特殊困難群體(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特困供養(yǎng)人員、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城鎮(zhèn)困難職工)醫(yī)療救助賠付案,承保保險機構在縣、鄉(xiāng)設立理賠救助崗(點),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當日立案、次日賠付。
“一元民生”救助保險范圍和保費。由市民政局作為投保人,與承保保險機構簽訂保險服務合同(保險期限一年)。各縣區(qū)政府(管委會)根據轄區(qū)內戶籍人數,按照每人每年一元的標準將“一元民生”救助保險費列入縣區(qū)財政預算,并按承保合同約定撥付保費。
救助保障的對象:見義勇為行為。在駐馬店境內經縣級以上管轄部門認定因見義勇為行為造成人身傷亡的,承保保險機構按合同約定進行賠償。群體性意外事故。在駐馬店境內因突發(fā)群體性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承保保險機構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給付死亡殘疾救助金。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故。在駐馬店境內未成年人因溺水死亡,經政府及相關部門認定,承保保險機構按合同約定進行賠償。因自然災害致人傷亡事故。風災、水災、雪災、雹災、雷擊和地面塌陷、突發(fā)性滑坡、森林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保險機構按合同約定進行賠償。交通事故。在駐馬店境內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死亡,責任人無能力賠償或者肇事車輛逃逸的,在《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處理后,承保保險機構再給予一定金額的困難救助金。救助人員意外事故。對現場參與災害事故救助的人員,因現場意外造成救助人員傷亡的,承保保險機構一次性給付傷亡救助金、醫(yī)療費。特困群眾重病群體。著力解決“老、弱、病、殘、幼”對象,特別是扶貧領域兜底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特困供養(yǎng)人員、重度殘疾人、城鎮(zhèn)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其所對應繳納醫(y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費用符合報銷條件的,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城鄉(xiāng)居民重特大疾病醫(y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醫(yī)療〔2016〕15號)中界定城鄉(xiāng)居民重特大疾病醫(yī)療保障住院的33個病種,承保保險機構按照約定給予賠付救助。
其他經政府或相關部門認定應當予以救助的情況,承保保險機構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相應賠償。
“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承保方式。市民政局作為投保方,以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yōu)選定一家具備法定資質、有足夠保障能力、有豐富民生類承保工作經驗、服務網點健全、有良好品牌效應和信譽的保險機構作為承保方,并承諾嚴格按照“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承保范圍、標準、救助保障對象兌現,制訂詳細的《“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承保方案》。簽訂“一元民生”救助保險項目合作協(xié)議后,保險項目正式生效,履行合同時,承保方須向投保方繳納項目保證金。
對救助保障對象的賠付金額區(qū)間設定范圍。以下賠付標準中,凡符合賠付條件的均可享受:因見義勇為行為導致人身傷亡的,凡經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的,無條件按3萬元/次賠付額度予以賠付;造成死亡(殘疾)的,按《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中保協(xié)發(fā)〔2013〕88號)的規(guī)定進行賠付,最高限額20萬元/人;產生醫(yī)療費用的,最高賠付限額5萬元/人。因突發(fā)群體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死亡(殘疾)賠付限額5萬元/人;醫(yī)療救助賠付限額0.5萬元/人。未成年人因溺水死亡的,經政府及相關部門認定后,死亡賠付限額5萬元/人。風災、水災、雪災、雹災、雷擊和地面塌陷、突發(fā)性滑坡、森林火災造成人身傷亡的,死亡(殘疾)賠付限額5萬元/人;醫(yī)療救助賠付限額0.5萬元/人;財產損失賠付限額0.2萬元/戶。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死亡,責任人無能力賠償或者肇事車輛逃逸的,按《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處理后,死亡(殘疾)賠付限額5萬元/人;醫(yī)療救助賠付限額0.5萬元/人。因現場參與災害事故救助造成救助人員傷亡的,死亡(殘疾)賠付限額5萬元/人;醫(yī)療救助賠付限額0.5萬元/人。特困群眾重病醫(yī)療救助的,特困群眾(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特困供養(yǎng)人員、重度殘疾人、城鎮(zhèn)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因重特大疾病(33個病種)住院,經其所對應繳納醫(y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符合醫(yī)療報銷費用的,1000元以內按照50%的比例進行賠償,1000元以上按照800元上限標準進行賠償。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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