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法院:強制騰房 彰顯司法權威
摘要:) 為保障買受人的權益,該院執行干警多次和被執行人徐某談話,對其講解法律、分析事理,勸其盡快騰房,徐某拒絕騰遷,該院遂張貼騰房公告,限期自覺騰房,但其仍一意孤行。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徐明 通訊員 王珊 段海魯)6月27日,泌陽縣法院執行局對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進行強制騰房,為保證執行過程公平公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親臨現場,進行見證監督。
2013至2015年間,徐某先后向郵政銀行泌陽支行貸款37萬余元,并將其位于團結路北段的一處房產作為抵押物。后徐某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還款,該銀行訴至該院,經泌陽縣法院審理,判決徐某償還該銀行貸款本息37萬余元,因徐某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該銀行申請將徐某抵押的房產進行拍賣。
2019年3月5日,泌陽縣法院院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對該處房產進行公開拍賣,最終被苗某以107余萬元的價格競得。(因被執行人徐某在該院案件較多、執行標的較大,拍賣下余款項將用于償還其他案件申請人。)
為保障買受人的權益,該院執行干警多次和被執行人徐某談話,對其講解法律、分析事理,勸其盡快騰房,徐某拒絕騰遷,該院遂張貼騰房公告,限期自覺騰房,但其仍一意孤行。6月27日上午9時,執行干警與徐某電話聯系,告知其騰房公告期已滿,再不主動騰房,法院將采取強制措施,但徐某仍置若罔聞,泌陽縣法院決定依法強制執行。
上午10時許,執行干警到達房屋所在地,在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見證下,由開鎖公司對涉案房屋強制開鎖,對屋內物品進行逐一清點、拍照并使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音錄像。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現場工作,終于將該標的物交于買受人苗某手中,本次騰房行動順利完成,該案成功執結。
責任編輯:劉晗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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