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職業院校實踐性教學學時原則上占50%以上
摘要: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強實踐性教學,實踐性教學學時原則上占總學時數50%以上。同步參與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試點,探索建立有關工作機制,對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學習成果進行登記和存儲,計入個人學習賬號,嘗試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與轉換。
6月18日 為提升我國職業教育質量,教育部近日印發指導意見,對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實施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其中明確加強實踐性教學,其學時原則上占總學時數50%以上。
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是職業院校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安排教學任務的規范性文件,是實施專業人才培養和開展質量評價的基本依據。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強實踐性教學,實踐性教學學時原則上占總學時數50%以上。要積極推行認知實習、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等多種實習方式,強化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學生頂崗實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可根據專業實際,集中或分階段安排。
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學校積極參與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將職業技能等級標準有關內容及要求有機融入專業課程教學,優化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同步參與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試點,探索建立有關工作機制,對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學習成果進行登記和存儲,計入個人學習賬號,嘗試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與轉換。(記者施雨岑)
責任編輯: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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