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案處理:利之星被罰百萬元
摘要:中新社西安5月27日電 (記者 梅鐿瀧)消費者W女士(化名)購買問題奔馳車后“哭訴”維權引發關注。涉事4S店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存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隱瞞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的兩項違法行為,被處以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中新社西安5月27日電 (記者 梅鐿瀧)消費者W女士(化名)購買問題奔馳車后“哭訴”維權引發關注。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27日通報稱,涉事車輛存在質量問題。涉事4S店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存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隱瞞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的兩項違法行為,被處以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此前,W女士在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60多萬元的奔馳車,新車還未開出4S店,就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漏油問題。隨后W女士坐在車頭“哭訴”維權。
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27日稱,據法定鑒定機構鑒定:W女士購買車輛的發動機缸體右側因破損并漏油。該車發動機在裝配過程中將機油防濺板固定螺栓遺落在發動機內,發動機高速運轉過程中,其第二缸連桿大頭撞擊該遺落的螺栓,使該螺栓擊破缸體。該車發動機無更換、維修歷史。該車發動機存在裝配質量缺陷,屬于產品質量問題。
據通報,西安利之星公司銷售給W女士的轎車存在質量問題,雖然不存在主觀故意,但仍然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50萬元。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車過程中,隱瞞有關信息誤導消費者與陜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署墊款服務協議并支付服務費,從中獲取了收益。該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條例規定,處以罰款50萬元。以上兩項處罰合計罰款100萬元,收繳國庫。
執法部門對陜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已另案查處。對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產品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已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