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元獎金等著你,有獎發票二次開獎了
摘要: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中獎者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參與二次開獎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版式文件打印件兩份兌獎。
駐馬店網訊(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張旭東) 5月16日下午,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駐馬店市稅務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提升有獎發票工作的社會關注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促進協稅、護稅機制的形成,市稅務局決定舉行駐馬店市第1期有獎發票二次開獎活動。
開獎時間為5月22日上午10時30分,開獎地點在大商新瑪特購物中心樓前廣場。
凡在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含)期間已參與第一次開獎的;已采集普通發票持有者個人身份信息的;購買方為個人的;經過系統校驗通過的管轄范圍內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可進入第二次開獎。
本期有獎發票二次開獎共設獎金30萬元,設三檔獎項:一等獎1個,獎金5萬元;二等獎10個,每個獎金1萬元,獎金金額10萬元;三等獎30個,每個獎金5千元,獎金金額15萬元。
二次開獎結果將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駐馬店市稅務局官方網站和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對外公布,并通過登記二次開獎時填寫的手機號碼通知中獎者本人。
中獎者本人需自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駐馬店市稅務局指定地點兌獎(如遇法定節假日,以節假日期滿的次日為兌獎截止日期),逾期未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視為自動放棄。
兌獎地點在市春曉街33號,國家稅務總局駐馬店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春曉街辦公區5樓509房間)。
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卷式普通發票:中獎者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參與二次開獎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的發票聯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兌獎。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中獎者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參與二次開獎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版式文件打印件兩份兌獎。
兌獎者提供的中獎發票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以票面打印的電子信息為準,兌獎者應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對其提供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合法的書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證明。
票面破損、涂改、污染嚴重、無法辨認票面內容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發票不予兌獎。
兌獎者領取二次開獎中獎獎金時,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兌獎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駐馬店市稅務局代扣代繳。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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