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區水費價格上調 五一起執行
本網訊(記者 孔浩) 4月29日,記者獲悉,駐馬店市發改委已于4月28日下發《關于調整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的通知》,文中確定:將現行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三類。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價。
規范城市用水價格分類,將現行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三類。調整自來水供水價格,并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價辦法。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由現行1.30元/立方米調整為2.00元/立方米,基本水量定為每戶每月13立方米。每戶每月用水量13立方米以內(含13立方米)按基礎水價2.00元/立方米計收;13-20立方米部分(13立方米以上部分,含20立方米)按3元/立方米計收;2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6元/立方米計收.增設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戶基本水價,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按2.1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價格由1.7元/立方米調整為2.4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由7.5元/立方米調整為8.2元/立方米。對民政部門確定的低保戶和工會確定的困難職工按每戶每月減免兩噸基礎水費(不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稅)的優惠政策執行。
供水企業嚴格按照通知精神,落實好水價分類和計費方式,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提高供水質量和居民用水的滿意度。市場監督部門加強對價格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保證我市供水秩序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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