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房產收歸國有錯了么
摘要:“以房養老”的供需雙方都覺得,參與其中不劃算。破解社會上養老的不信任,需要立法與時俱進。盡管無繼承人的遺產收歸國有存在其合理性,也應對收歸國有遺產的用途加以限制,比如用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等方面,從而體現國家不與民爭利的思路,并實現遺產的物盡其用。
陶鳳
原標題:“無主”房產收歸國有錯了么
近日,因無繼承和受遺贈人,深圳羅湖一無主房產70%產權被法院判定收歸國有,此舉引發有關與民爭利的爭論。
據報道,深圳羅湖區村民蔡某某,膝下無兒無女,年老后投奔侄女,由侄女為他養老送終。老人擁有一套去世后才建成的回遷房,生前沒有留下遺囑,這套房因此成了“無主房”。其間,侄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配該房產的份額。深圳中院審理后,判定侄女獲得回遷房30%的房產份額,剩余70%的房產份額歸國家所有。
付出和回報“倒掛”,是情理“看不慣”法理的地方。雖然“三七開”的處理結果有法可依,但是法律依據的合理性仍然引起了不少質疑。
民眾的不滿則來自于普遍情感認知的“不公平”、“不劃算”。侄女為老人養老送終,理應多分遺產,但最后只是得了小部分遺產。現行《繼承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因此并未對老人履行事實贍養行為的國家,卻“依法”取得了70%的房產份額。
如果贍養老人是一筆人情賬,那繼承遺產就是一筆經濟賬了。前者講究的是孝道情義,后者計較的是劃不劃算。中國長期以來秉持居家養老最能體現傳統,“養兒防老”依然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試點五年的“以房養老”最能集中體現劃不劃算。“以房養老”的供需雙方都覺得,參與其中不劃算。老人擔心短壽風險,保險公司擔心長壽風險和房價下跌,使得看上去很美的“以房養老”騙局滿布難逃冷遇。
當中國走向老齡化的時候,養老和遺產問題將變得越來越普遍。皮凱蒂在《21世紀資本論》中文版序言中指出,在一個每對夫婦生十個孩子的社會里,人們不會對遺產抱太大希望,而需要靠自己攢錢積蓄。反過來,如果每對夫婦只有一個孩子,假設父母名下有的話,這個孩子會繼承兩邊的財產。因此,未來數十年里中國人的遺產繼承會越來越多。
在當前財富不斷增加、家庭規模不斷縮小的情況下,獨生子女社會特征凸顯,能夠繼承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也在減少,繼承主體應該有序擴容,而不是輕易歸公。遺產輕易歸公,既不利于私有財產的保護,也容易引發與民爭利之嫌,同時不利于發揮遺產的扶養職能。因為現實生活中,非法定繼承人照料、贍養無子女老人繼承的現象常見,比如侄兒、侄女、外甥,甚至鄰里、社區、福利機構等。這些主體都直接或間接承擔了贍養老人的義務,財產繼承的設計有必要重新考慮多元主體的社會需求。
孤寡老人死后遺產收歸國有不是個案,引發與民爭利的討論只會更加激烈。破解社會上養老的不信任,需要立法與時俱進。盡管無繼承人的遺產收歸國有存在其合理性,也應對收歸國有遺產的用途加以限制,比如用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等方面,從而體現國家不與民爭利的思路,并實現遺產的物盡其用。
責任編輯:閆繼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