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整治保險中介市場亂象
近日,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各保險公司下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簡稱“《通知》”)。本次整治工作主要包含三項重點任務:一是壓實保險公司對各類中介渠道的管控責任;二是認真排查保險中介機構業務合規性;三是強化整治與保險機構合作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的保險業務。整治對象覆蓋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與保險機構合作的第三方網絡平臺。
重點在于業務合規性
《通知》對具體整治工作做出重要部署。首先,各保險公司應切實履行中介渠道管控責任,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重點整治以下方面:是否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假列支等套取費用;是否銷售未經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存在非法集資或傳銷行為;是否唆使、誘導中介渠道業務主體欺騙、誤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是否利用中介渠道業務為其他機構或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是否通過中介渠道業務主體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是否串通中介渠道業務主體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險費等。
其次,各保險中介機構應加強內控管理,防范經營風險,重點整治六個方面:一是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是否通過虛構中介業務等方式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費用。二是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是否銷售未經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三是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是否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四是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是否按規定對銷售人員進行執業登記。五是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否存在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混淆,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將保險產品收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片面類比,變相夸大保險合同收益、承諾固定分紅收益等誤導行為。六是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否向保險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員收取或索要合作協議約定外的利益。
第三,各保險機構(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按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等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規范與第三方網絡平臺業務合作,禁止第三方平臺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
從源頭上遏制市場亂象
2019年以來,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保險中介頻上罰單榜。銀保監會數據顯示,在銀保監系統2019年一季度累計下發的199張罰單中,發給保險中介機構的占比近半。對于保險中介機構,《通知》要求加強內控管理,防范經營風險,重點整治是否通過虛構中介業務等方式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費用;是否銷售未經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是否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是否按規定對銷售人員進行執業登記等方面。
近年來,通過一系列保險中介專項檢查和亂象治理工作,各類風險得到明顯遏制。不過,銀保監會表示,仍有部分機構存在內控管理不規范、線上線下管控尺度不一致等問題,保險中介市場亂象問題不容忽視。
根據整治工作安排,今年4-6月,各保險機構將在自查基礎上完成整改;7-11月,各銀保監局會在此基礎上開展監管抽查;各銀保監局將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整治工作報告。
銀保監會表示,專項整治工作將倒逼保險公司加強內控管理,從源頭上遏制中介市場亂象的滋生。銀保監會相關人士表示:“我們將倒逼保險公司加強內控管控力度,加強對保險中介渠道管控的主體責任,進一步遏制保險中介市場違法違規的行為。同時,妥善處置第三方網絡平臺非法經營的潛在風險,達到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促進保險中介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的目的。”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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