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延 從汝南走出的一代能臣
摘要:齊云軻李宗延(1563年~1627年),字景哲,號嵩毓,明朝汝寧府(今汝南縣三橋鎮霍埠口村委李樓村)人,曾出任浙江道監察御史、左都御史、都察院都御史等職。李宗延出身于貧
齊云軻
李宗延(1563年~1627年),字景哲,號嵩毓,明朝汝寧府(今汝南縣三橋鎮霍埠口村委李樓村)人,曾出任浙江道監察御史、左都御史、都察院都御史等職。
李宗延出身于貧苦農民家庭,自幼勤奮好學、文采出眾,還是童生時,汝寧府官吏就常請他去執筆撰寫公文。因此,他深知民間疾苦,特別是對官吏的違法違紀現狀有比較深入的了解和清醒的認識,這為其以后走上仕途,特別是從事監察工作時鐵腕執紀執法,嚴懲不法行為奠定了基礎。
徹查腐敗事 懲處“損公賊”
萬歷十年(公元1582年),李宗延參加鄉試,高中舉人。四年后,他高中進士,被任命為湖廣黔陽(今屬湖南)縣令。正在此時,父親去世,他只好丁憂回家,守喪三年后,他出任山東長清縣(今濟南市長清區)知縣。
長清縣西濱黃河,雨季容易發生水災。李宗延帶領當地民眾加固堤壩,做好防汛工作。完成對黃河堤壩的加固后,他正要松一口氣時,咆哮的河水卻沖垮了一處堤壩,淹沒良田近百畝,導致民眾無家可歸。
李宗延忙帶人去補缺口,冒著生命危險,親自背沙土上堤壩。在他的感召下,當地民眾忘記了疲倦紛紛上陣,最終將缺口補上,攔下河水狂奔的腳步。
李宗延感覺堤壩決口有蹊蹺,就暗自去查,最后發現是縣衙幾個小吏在加固堤壩施工中,為撈取油水偷工減料所致。面對身邊的基層官吏違法犯罪行為,李宗延大怒,依法對其嚴懲,不僅追回了他們違法所得,還一律降職,其中的一個主謀被革職。
鐵腕來除惡 眾官員警示
不久,李宗延調任陜西咸陽知縣。當地官紳聽說他來赴任,特地舉行了歡迎宴會,苦等半天不見人來。他聽說有人為他舉行宴會就提前入城,早已入縣衙辦公了。
一次,有權有勢的李鄉紳強迫當地農民賣地,遭拒后帶人打死打殘兩個農民。縣衙的官吏收了李鄉紳的銀子,準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宗延查明后,把李鄉紳依法從重判斬刑,讓李家拿出錢賠償農民,還將胡作非為、民憤極大的幾個官吏奏請上級批準,從官吏隊伍中依法清理出去,這是李宗延版的“掃黑除惡”。
由于李宗延敢于公正執法、威名遠揚,兩年后,升任浙江道監察御史,不久又被提拔為左都御史,成為一名專職監察官。
在浙江任職期間,為了教育廣大官吏做到清正廉潔、務實苦干,李宗延特地命人搜集臭名昭著的貪官污吏典型案件編印成冊下發,為大家提前敲警鐘,上起了警示教育課。此外,發現有違紀違法苗頭的官吏,李宗延會登門勸說其改正錯誤、主動交代,以悔罪自新,及時挽救了一些官吏。
執法比天大 為公更盡職
對于官吏,李宗延鐵腕執紀執法,對于至高無上的皇帝,他同樣敢于進諫,勸阻其不法行為。
明神宗的長子朱常洛是宮女出身的王恭妃所生,不受明神宗待見,明神宗一心要冊立寵妃鄭貴妃生的三子朱常洵為太子,按照古代宗法制度,君王冊立太子或世子的原則是“有嫡立嫡,無嫡立長”,明神宗的皇后沒有生下兒子,也就不存在嫡子了,那么依法冊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也就順理成章了。明神宗一心要冊立三子朱常洵為太子,在當時則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為了制止皇帝違法,左都御史李宗延聯合朝中許多大臣,其中就有其汝南老鄉李本固、費必興等人,聯合上書萬歷皇帝朱翊鈞,勸諫:“廢長立幼,非太祖法。”奏疏言辭懇切,歷史上廢長立幼引起的嚴重后果,直接向皇帝敲警鐘。此外,還搬出明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制定的宗法制度,意思是若不冊立長子為太子,那么皇帝就愧對列祖列宗。
明神宗閱了上書內容,勃然大怒,要將李宗延等人處以極刑,給事中耿隨龍、鄒廷彥等人全力營救,李宗延等人才被從輕處罰,被廷杖后削職回家。
最后,在群臣的堅持下,明神宗于萬歷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冊立皇長子朱常洛為皇太子。這意味著李宗延他們在與皇帝、貴妃之間的斗爭中獲得了最后的勝利。
萬歷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八月,朱常洛繼位,是為明光宗。明光宗起用李宗延為太仆寺卿,第二年,李宗延又被擢升為都察院都御史,成為中央的監察官。他如當年一樣敢作、敢為、敢言、敢擔當,疏諫多被采納,后又先后擔任戶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要職。
身后留正氣 英名傳桑梓
天啟六年(公元1626年),年過花甲的李宗延辭官回家。明熹宗親筆御書“秉銓清正”四字牌匾賜作褒獎。
李宗延在家里也沒閑著,潛心研究經史,編著了《十三字經字詁》20卷,《汝陽志》4卷等書,并將所作賦、表、奏疏、信札等整理結集為《相栩軒文集》10卷。
一年后,他在家安然去世,享年65歲。
明熹宗得知后,派人攜圣諭到李家吊祭,追贈他太子太保,賜塋地祭田,謚號“莊靖”,蔭其子李允潢為中書。
汝南人崇敬李宗延的氣節風骨,將他一家三代均入祀鄉賢祠,并建“三世尚書”牌坊,旌表其不凡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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