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互毆致輕傷 被判刑罰悔已遲
摘要:宋 玉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因家庭瑣事毆打他人致輕傷的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李炳新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春云各項經
宋 玉
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因家庭瑣事毆打他人致輕傷的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李炳新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春云各項經濟損失27519.1元。
本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春云與被告人李炳新系叔侄關系,2018年8月29日18時許,因瑣事雙方發生爭執進而引發廝打,在廝打過程中被告人李炳新將李春云打傷。經鑒定,李春云的損傷系外力作用所致胸部挫傷,后經多次攝片及手術記錄證實其左側肋骨多發性骨折,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之規定,該損傷已構成輕傷二級。
此后,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激化,雙方各不相讓,案發后相關部門一直沒有調解成功。該案起訴到法院后,主審法官就附帶民事部分主持調解多次,雙方都憋著一股氣,互不相讓,最終附帶民事部分未能調解成功。雖然沒有調解成功,但主審法官在判決前,還是告知被告人的家人,在春節期間要主動到被害人家賠禮道歉。經過多方勸解,雙方的情緒才慢慢平息下來。后法院向被告人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宣告上述判決時,雙方均表示不上訴。被告人劉炳新更是表示,通過此次教訓,才知道沖動的沉痛代價。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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