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強制拘留一名被執行人
摘要:本報訊 (記者 宋 玉)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經過精心組織,成功拘留一名霸占他人房屋的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耿某某與被執行人李某某是同街鄰居,1996年1月,被執行人租賃申
本報訊 (記者 宋 玉)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經過精心組織,成功拘留一名霸占他人房屋的被執行人。
申請執行人耿某某與被執行人李某某是同街鄰居,1996年1月,被執行人租賃申請人的房屋居住至2000年1月,每年租金2000元。后來,申請執行人的丈夫去世,被執行人仍然占用房屋,并聲稱房屋系自己家的。2016年6月29日,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執行人返還租賃的房屋,解除租賃關系,并支付租金2000元。2017年1月5日本案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了限期履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義務,執行期間多次手持藥物、口吐白沫聲稱自己有病,以家庭困難為由要求救助3萬元方可搬遷,后來又陸續“漲價”至6萬元、10萬元,并揚言誰讓其搬遷就死到誰家中。
該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并多次研究執行方案,執行法官又通過一系列調查走訪發現被執行人自己在同條街有足夠居住的住房條件,遂決定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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