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塑料顆粒項目環評第二次公示
摘要: 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塑料顆粒項目環評第二次公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7月16日修訂)的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
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塑料顆粒項目環評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7月16日修訂)的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生態環境部部令第4號令的要求,現將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年產13000噸塑料顆粒和年產17000噸編織袋顆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有關信息公開如下:
一、建設概況
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擬投資2500萬元在駐馬店市西平縣產業集聚區平順路南段路西建設塑料顆粒和編織袋顆粒項目,建成投產后達到年生產塑料顆粒13000噸和年產編織袋顆粒17000噸的生產能力。
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項目使用的設備沒有國家規定淘汰的設備,其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
二、主要環境問題及采取措施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生活廢水等,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SS、氨氮。本項目采用工藝為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的廢水處理站,經廠內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外排廢水進入西平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是粉塵和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在破碎工段產生粉塵經過布袋除塵裝置處理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少量無組織廢氣通過加強車間抽排風系統外排,在熔融、擠出工段會產生有機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廢氣經集氣罩+洗滌塔+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少量無組織廢氣通過加強車間抽排風系統外排。綜上所述,本項目排放的廢氣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擠出機、破碎機等生產設備,噪聲源強在75~90dB(A)之間,經采取隔聲、基礎減振,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日常監測管理,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后,經預測,項目廠界噪聲能夠達標。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分揀廢料、塑料浮渣、污泥、生活垃圾等,均為一般固廢,全部處置或綜合利用,不排放。廢活性炭以及廢過濾網交由資質單位處理,固體廢物的處置、處理率達到100%,不直接外排。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年產13000噸塑料顆粒和年產17000噸編織袋顆粒項目》已委托委托南京向天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寫,如對本項目提出意見或建議,可在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或南京向天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
四、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 余東銳
聯系電話:18336208999
通信地址:駐馬店市西平縣產業集聚區平順路南段路西
五、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南京向天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長江路111號328室
聯系人: 賈工
聯系電話:17036214888
本次公示時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內給與答復。
公告發布單位:西平縣利隆鑫塑業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19年1月14日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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