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調整
摘要: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調整最高獎獎金調整為每人800萬元新華社電(記者 胡喆 荊淮僑)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標準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所得
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調整
最高獎獎金調整為每人800萬元
新華社電(記者 胡喆 荊淮僑)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標準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所得……記者8日獲悉,科技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調整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的通知》,對獎金標準作出調整。
此次獎金標準調整,是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設立近20年以來獎金額度及結構首次調整,旨在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我國科技工作者的激勵和關懷。
其中,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調整原則,除了獎金額度提高60%外,也對獎金分配結構進行調整。方案提出將獎金全部授予獲獎人個人,由個人支配。
1999年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時,規定500萬元獎金“50萬元屬獲獎人個人所得、450萬元用作科研經費”,當前我國科研人員獲得科研經費的渠道已大幅拓寬。此外,參考國際慣例,將獎金全部授予獲獎人個人是國際知名科技獎勵的普遍做法。
在調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的同時,對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三大獎”的獎金標準一并做了適當調整,調整原則為獎金額度提高50%。即特等獎獎金標準由100萬元/項調整為150萬元/項,一等獎獎金標準由20萬元/項調整為30萬元/項,二等獎獎金標準由10萬元/項調整為15萬元/項。
為增強獲獎科技人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科技部、財政部深入調研,研究提出了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調整建議,并征詢有關單位意見。經有關程序審批,在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舉辦當天正式發布。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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