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管道由此過得交“過熱費”?
摘要:□全媒體記者 康國富市民:我在市交通路西段廣廈新村小區門口租了三間門面房開了一家馬家胡辣湯店,幾天前小區物業來收“過熱費”500元。我不同意,他們就把店里
□全媒體記者 康國富
市民:我在市交通路西段廣廈新村小區門口租了三間門面房開了一家馬家胡辣湯店,幾天前小區物業來收“過熱費”500元。我不同意,他們就把店里的電停了,逼我交費。他們說小區的供暖管道從我店內經過了,無論我有沒有使用,只要管道由此經過,就得交“過熱費”。可我一直沒見到管道在哪里,不知道這種收費合理嗎?
記者回復:1月8日,記者來到這家店,找遍幾間房屋也沒找到暖氣管道。店主告訴記者,來收費的那名男子也沒有找到管道在哪里,只是說以前都是這樣收的,要你交你就得交。
記者就此采訪了負責廣廈新村小區物業管理的駐馬店市全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潘經理。她告訴記者,廣廈新村小區是農行家屬院,他們是受農行委托管理該小區。“這個小區是個老小區,裝修的時候,把管道包到墻里了,所以找不到供熱管道。我們受市行委托代收暖氣費和“過熱費”。這個小區20年來都有收“過熱費”的傳統,供熱管道從那里經過,你就得交“過熱費”。這家店主是新租戶,不了解這個傳統。
針對此種情況,本報法律顧問韓星表示,物業公司這種以停電相要挾的行為明顯不合法,收取的“過熱費”也不合理,“按照誰受益誰交費的原則,這家店沒有享受到供暖服務,就沒有交供熱費的必要。”
市民:駐馬店第一高中校門口立了一個“即停即走,限時3分鐘拍照罰款”的牌子。每到孩子放學時,哪個學生能卡著點出校門?周邊又沒有停車的地方,這是為難學生還是為難家長呢?
記者回復: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他們告訴記者,立那種牌子的目的是為了緩解高峰時間段,學校附近路段發生車輛亂停亂放導致交通堵塞情況,希望家長理解和配合。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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