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兩宗信披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摘要:12月28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通報稱,證監會近日依法對2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證監會依法對天成控股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天成控股
12月28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通報稱,證監會近日依法對2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其中,證監會依法對天成控股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天成控股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國生、馬濱嵐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周聯俊等3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依法對ST仰帆(原名為*ST國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責令ST仰帆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錢漢新等5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朱忠良等12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常德鵬表示,上述案件中,天成控股在相關資產置換事項的收益確認條件尚不具備的情形下,提前確認了資產置換收益,使其發布的2016年度業績扭虧為盈公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存在虛假記載;ST仰帆在2012年和2013年年度報告中,將其子公司不應當確認的鋼材銷售收入納入其營業收入,導致相關年度報告披露的營業收入存在虛假記載。
常德鵬強調,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的重要保障,是推進有效監管的必要抓手,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地強化監管執法,對各類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基礎,保障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記者 徐昭)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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