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通道化遭“當頭棒喝”
摘要:12月24日,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更新“資產證券化問答(二)”,劍指資產支持證券(ABS)通道化。業內人士表示,資管新規落地后,ABS作為政策鼓勵的融資工具受到
12月24日,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更新“資產證券化問答(二)”,劍指資產支持證券(ABS)通道化。業內人士表示,資管新規落地后,ABS作為政策鼓勵的融資工具受到追捧,魚龍混雜。不過,監管早已加碼,高度關注底層資產質量、ABS管理人是否恪盡職守,ABS業務回歸本源之路已開啟。
出借通道躺著賺錢
業內人士介紹,ABS通道化一般指A機構作為ABS的實際管理人行使管理人職責,B機構向A機構收取一定的通道費,掛名擔任ABS的名義管理人。
機構間之所以借用ABS通道,原因有三。首先,不同金融機構的合規要求不同,某一項目無法在一家金融機構通過合規審核,但可以在另一家金融機構通過合規審核,前一家機構急于做成這筆業務,就會考慮借通道。其次,部分機構在沖規模的壓力下會大力發展通道業務。某券商資管ABS相關業務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企業ABS發行規模排名在前十位的券商中不乏中小型券商,部分券商將ABS作為彎道“超車”工具。最后,部分基金子公司在轉型壓力下將ABS作為出路之一。這些公司業務能力較弱,做通道成為其涉足ABS的方式。
華南一位參與了多單ABS業務的商業保理機構人士介紹,ABS通道費不高,有時只有交易額的萬分之幾,也就是說10億元的交易僅產生數10萬元通道費。另一家券商資管負責人稱,部分ABS通道采取定額收費方式,不管項目交易額多大,通道費就給100萬元。不過,出讓通道的券商或基金子公司基本不參與盡職調查,不跟蹤底層資產在ABS存續期產生現金流能力的變化,只負責“躺著賺錢”。
前述商業保理機構人士補充說,與其它通道業務一樣,如果不出問題,出借通道方和占用通道方相安無事;如果出了問題,通道化ABS責任難以明晰。通道化隱藏的風險已經引起了監管重視。
監管已加碼
ABS監管已加碼。據南方某參與ABS業務的機構人士介紹,近期當地金融局來其所在機構檢查。“要求把去年一年做過的所有ABS項目材料都復印上交。一周好幾臺打印機沒日沒夜地打印,共交了超過100萬頁A4紙的項目材料。”
12月24日,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發布資產證券化監管問答(二)表示,“我部組織開展了資產證券化項目現場檢查,發現部分管理人(尤其是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內部控制不健全,風控意識淡薄,讓渡管理責任、開展‘通道’類業務,形成風險事件并造成了不良影響。”該監管問答要求,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不得將不符合其合規風控要求的資產證券化項目以各種方式推薦給其他證券經營機構,也不得為其他證券經營機構提供規避其合規、風控要求的“通道”服務。
上述機構人士介紹,監管層關注底層資產質量、管理人是否恪盡職守并做好盡職調查。截至目前,監管機構對企業ABS開出6張罰單。對管理人的處罰理由中,“底層資產為受限資產,項目盡調不充分”等字眼經常出現。例如,某地方證監局對一家基金子公司出具處罰理由時表示,ABS管理人未對相關基礎資產及原始權益人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在相關企業存續期間未能有效監督檢查基礎資產現金流狀況,出具的ABS計劃說明書與事實不符。
回歸資管本源
由于ABS是標準化產品,無需占用銀行的非標投資額度,受到銀行理財、券商、保險資管等各類資金青睞。
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三季度ABS新設產品認購資金主要來自券商資管、銀行及其理財產品、基金專戶等,前述三類主體認購資金占比均超過15%,合計占比約71.13%。
從優先級認購資金來看,券商資管產品、基金專戶、期貨及期貨資管、信托計劃等私募資管產品認購規模778.11億元,占三季度新設產品總規模的46.77%;銀行及銀行理財產品資金認購企業ABS優先級的規模也較大,三季度共認購529.81億元,占比31.85%;保險及保險資管認購規模為79.13億元,占比4.76%;養老保險認購企業ABS優先級規模為77.6億元,占比4.43%。
聯訊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奇霖指出,對于發行人來說,ABS實際上是通過出售一些流動性較低的資產獲得融資的方式;對于投資者來說,資產證券化是以基礎資產所產生的收益作為本息支持的一種債券。底層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是ABS收益的來源。
渤海匯金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李耀光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ABS投資者應重視資產本身、弱化主體信用。這需要投資人的支持,更需要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行的共同努力。只有發行人認識到資產證券化本身是基于優質資產,只有中介機構盡職盡責發揮自己的專業能力,識別風險并做好信息披露和風險緩釋,在保護投資人利益、加強信息披露的基礎之上,資產證券化市場才能真正能夠回歸本源。業內人士表示,通道化不利于底層資產的風險暴露,去通道化是ABS回歸本源的重要步驟。(記者 吳娟娟)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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