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修法擬將村、居委會任期由3年改為5年
摘要: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羅爭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擬將村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羅爭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擬將村委會、居委會的任期由3年改為5年。
受國務院委托,民政部部長黃樹賢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作說明時介紹,2017年10月24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為貫徹落實黨章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村和社區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為5年。
黃樹賢說,草案將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任期由3年改為5年,與村和社區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任期保持一致,有利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和工作機制,促進村和社區公共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有利于實現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換屆工作與村和社區黨組織換屆工作統一部署、統一實施,有利于保持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負責人隊伍相對穩定。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