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大舉措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
摘要: 不得通過未經備案的第三方收取“團購費”“茶水費”等加價出售,不得通過變更購房人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不得擴大面積建造樣板房誤導消費者&hell
不得通過未經備案的第三方收取“團購費”“茶水費”等加價出售,不得通過變更購房人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不得擴大面積建造樣板房誤導消費者……近日,江西省住建廳出臺九大舉措,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嚴查違法違規銷售行為。
江西省住建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每年6月和12月向屬地房管部門報送商品房開發項目預(銷)售半年計劃。達到預售條件的樓幢,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30日內向審批行政部門申請預(銷)售許可,嚴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進行申報,拖延上市銷售時間。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批準預(銷)售房源。
為防出現“天價車位”,江西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對所配建的汽車車位(車庫)出租價格作出承諾并報價格監管部門接受監管,同時抄送房管部門,并在銷售現場公示。住房預(銷)售不得捆綁出租車位(車庫、柴火間、儲藏間等)。
江西還要求房管部門對新批精(全)裝修商品住房樓幢的裝修價格實行最高限價。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委托個人或者沒有經過備案的機構進行銷售代理;不得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資料規避限購政策;不得雇傭人員制造搶房假象、惡意炒作等。對違反通知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江西有關部門將嚴肅查處,對涉嫌隱瞞包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部門和人員堅決問責。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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