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公款賭博 男子潛逃二十余年后落網
摘要: 為償還賭債,時任某公司副經理的陶某利用職務便利將268萬元公款轉入自己控制的賬戶,并用其中50萬元參與賭博,期望借此機會大贏一把,不料輸得血本無歸。此后,陶某攜剩余
為償還賭債,時任某公司副經理的陶某利用職務便利將268萬元公款轉入自己控制的賬戶,并用其中50萬元參與賭博,期望借此機會大贏一把,不料輸得血本無歸。此后,陶某攜剩余公款潛逃,輾轉多地打工為生。2018年6月,在外潛逃20余年的陶某在江蘇落網。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通州法院獲悉,陶某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陶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1997年10月,時任北京市某公司副經理、某工業公司副經理的陶某,利用其經手辦理中服基地注冊驗資的職務便利將268萬元公款存入個人控制的賬戶,后取款50萬元用于賭博,原本想在賭場大贏一把把自己的欠款還上,結果50萬元公款全部輸光,陶某意識到其根本無力償還,隨后便以提款、轉賬等方式將公款用于歸還欠款,并攜帶部分公款潛逃。
在接下來的二十余年里,陶某先后輾轉安徽、天津、浙江等,以打工為生。其間,他用攜帶的公款購買了一輛車,并化名“張林”生活,始終未與家人取得任何聯系。2006年,陶某曾帶著朋友的家人來北京玩了幾天。因怕被人認出來,陶某未敢去通州,出門一直戴著墨鏡。陶某稱,潛逃期間,自己也時常關注新聞,每每看到國家發展這么好,自己卻未參與到國家的建設中,甚至無法以真實身份面對身邊的人,就十分懊悔。然而,雖然多次想過投案自首,卻始終沒有鼓起勇氣。
“2018年6月21日,我正在租住地休息,江蘇警方來到我家中,問我叫什么名字,我說叫張林,民警說你不叫張林,你叫陶某,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陶某說那一刻他感覺自己解脫了,自己終于可以回家了,終于能見到自己的家人了。
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陶某貪污一案。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陶某如實向法庭供述了自己貪污公款并攜帶公款潛逃的犯罪事實和逃亡經歷,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庭審結束后,合議庭進行了認真評議。法院認為,鑒于被告人陶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同時考慮到陶某此前無犯罪記錄、本次犯罪后長期潛逃、犯罪行為給被害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情節,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陶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陶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記者 孔令晗)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