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中堅決禁止“一刀切”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中堅決禁止“一刀切”的通知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即將進駐各市開展省委省政府
河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中堅決禁止“一刀切”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
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即將進駐各市開展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為防止督察過程中出現“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現就堅決禁止環保“一刀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改進工作作風
在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中,各地各部門要從加強政治建設、作風建設的高度,建立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一刀切”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決不允許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二、注意把握重點,科學統籌整改
各地各部門要抓好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工作,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于重點行業和領域,在邊督邊改時注意把握標準,統籌推進,分類施策。
(一)工程施工。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于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要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于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境保護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
(二)生活服務業。對于具有合法手續的生活服務業,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業;對于確實存在突出環境污染問題的,要“一家一策”實施整治;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環境污染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對于需要對相關行業進行整治的,要制訂方案,有序推進,不得簡單采取大面積停工停業等措施。
(三)養殖業。對于具有合法手續并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關停整治措施;對于劃入禁養區而未及時清理退出的,要制訂方案,有序推進,避免短期突擊關停;對于沒有任何手續,且環境污染突出的小型養殖企業或養殖戶,要在合理時限內有序整治到位。
(四)特色產業。對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環境污染較重、群眾反映突出的,要開展督察整改,推動產業優化升級,提升產業水平;對于群眾舉報的具體問題,要“一事一辦”,不得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
(五)工業園區。對于工業園區及其合法企業,不得簡單要求停工停產;對于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工業園區及其企業,要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一律采取停產整治方式。
(六)采石采砂采礦。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沒有合法手續,或者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要根據具體環境問題依法整治,需要停產關閉的,堅決停產關閉;對于位于禁止采石采砂采礦區域的,要制訂整改方案,限期清理退出。
(七)城市管理。對于違規建設、占道經營、路邊燒烤、噪音污染、氣味擾民、產城混雜等城市環境管理信訪問題,要認真研究,綜合施策,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
另外,對于各類既無相關手續、又無污染治理設施的小作坊、“散亂污”企業,各地各部門要推動綜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同時也要注重引導,在工作中避免不良社會影響。
三、嚴肅工作紀律,注重輿情引導
(一)嚴守工作紀律。各地各部門要正確對待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自覺接受、主動配合環保督察,決不允許通過臨時性關停方式應付環保督察,決不允許搞形式主義、命令主義敷衍環保督察,決不允許借環保督察名義影響企業正常生產和群眾正常生活。
(二)禁止層層加碼。對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問題,各地要為基層整改工作留足時間,不得擅自減少整改時限,并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明確整改階段目標,不得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三)注重輿情引導。各地要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不實炒作環保“一刀切”問題的,主流媒體要主動發聲、引導輿情;對惡意造謠、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的,要依法查處、公開曝光。
(四)嚴格執紀問責。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將把環保“一刀切”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納入督察范疇,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實施督察問責。各地要認真落實相關要求,加大對環保“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河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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