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份將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
摘要: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記者 王優(yōu)玲)記者23日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獲悉,住建部、財政部根據地方自愿原則以及公租房發(fā)展情況,確定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記者 王優(yōu)玲)記者23日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獲悉,住建部、財政部根據地方自愿原則以及公租房發(fā)展情況,確定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等8個省份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
住建部近日公布的《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試點方案》明確,試點地區(qū)要全面梳理現(xiàn)行屬于政府職責范圍、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公租房運營管理內容,凡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事項,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
根據試點方案,購買內容主要有: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組織選房,租賃合同簽訂、續(xù)簽、變更,辦理入住手續(xù),采集新入住住戶基本信息,建立住戶檔案,辦理退房手續(xù);不得包括對保障資格的準入和取消。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維修養(yǎng)護事項及綜合管理事項。
試點方案強調,試點地區(qū)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和公租房運營管理現(xiàn)狀,合理確定購買內容,將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對不屬于政府職責范圍,或者應當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不得實施政府購買服務。
通過試點,將在試點地區(qū)建立健全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完善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管理制度與流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能力提供支撐。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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