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為房產(chǎn)對簿公堂 法官巧調(diào)解再續(xù)親情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楊 靜)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父子之間因拆遷安置房引發(fā)的案件。家住新蔡縣城郊的老陳,因兩套拆遷安置房,把兒子小陳告上法庭。在庭前調(diào)解時,
本報訊 (通訊員 楊 靜)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父子之間因拆遷安置房引發(fā)的案件。
家住新蔡縣城郊的老陳,因兩套拆遷安置房,把兒子小陳告上法庭。在庭前調(diào)解時,老陳憋著一肚子氣,一開口就充滿火藥味,小陳夫妻倆帶著自己的兒子站在父親面前沉默不語。為了接送兒子上學,小陳已經(jīng)賣了一套房子錢用來買了車,剩下的那套房子用于居住。如按父親所說的返還房屋,他和妻兒就只能露宿街頭。
法官想了很多種調(diào)解方案,因老陳情緒激動,加上一套涉案房屋已經(jīng)出售,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官將雙方分開,帶至不同的調(diào)解室,讓老陳的心情平靜下來,再用親情加以感化。最終,老陳主動作出讓步,同意不要房屋,由小陳賠償自己20萬元,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破裂的父子情得以延續(xù)。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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