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摸底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
摘要: 繼今年7月銀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自查開展的所有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后,監管部門對P2P平臺保證保險的專項調研已經展開。
繼今年7月銀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自查開展的所有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后,監管部門對P2P平臺保證保險的專項調研已經展開。中國證券報5日從接近監管層人士獲悉,為了解各公司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開展情況,防范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風險,近期監管部門向各財產保險公司下發《關于開展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書面調研的通知》(簡稱《通知》)。
“摸底”業務合規等五項內容
《通知》指出,此次調研的范圍包括:一是保險公司,是指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有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未了責任余額的保險公司。未了責任余額包括未到期余額和未決賠款金額。二是P2P平臺保證保險,是指被保險人為P2P平臺上的出資人,投保人既包括P2P平臺上的借款人,也包括線下業務合作方推送的借款人。
《通知》具體“摸底”五項內容。一是各財險公司開展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總體情況,并填寫附件(總體情況按抵質押/純信用、個人借款人/法人借款人等維度進行分類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每類業務的占比、未了責任余額、單戶最高承保限額、未到期業務的風險評估情況、應對措施等)。二是各財險公司開展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風險管控措施。按保前、保中、保后的整個業務流程進行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業務制度和系統建設、借貸資金往來安全性、風險監測、再保險、與合作方的反制措施等。三是各財險公司開展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合規情況,對照《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文件中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說明。四是各財險公司開展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產品使用情況,并對照《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關于審批、備案有關規定說明。五是各財險公司對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相關監管建議。
《通知》指出根據書面調研要求,各財險公司還需提供公司與每個P2P平臺的合作協議書(PDF版);需提供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已決賠款清單;需提供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中涉及被保險人數最多的保險合同(每個P2P平臺請提供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條款、費率、投保單、保單、被保險人清單、批單等)PDF版,以及P2P平臺上單戶賠款金額最大的理賠完整材料(每個P2P平臺請提供一份)PDF版。
《通知》稱,各財險公司要在9月10日前將調研相關材料報送至監管部門。未開展上述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也應按照相關報送路徑,以正式公文形式報告監管部門。
險企或淡化保證保險業務
業內人士指出,近年來隨著P2P潮興起,一批保險公司和P2P平臺相繼開展了業務合作。但隨著相關風險浮出水面,為避免成為風險的接棒者,的確有必要對P2P平臺保證保險業務進行排查與整頓。
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上半年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信用保證保險累計保費收入為24.18億元,占比7.41%,增長最快。
北京某中型保險公司負責人指出,目前P2P平臺和保險公司合作的保證保險形式主要為履約險。借款人通過P2P平臺向資金端借款,通過交一定保費為自身的信用風險擔保。一旦借款人發生違約行為,保險公司來承擔風險。此前,許多網貸平臺與保險公司合作推出保證保險產品。如借款人出現逾期違約,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償還借款。
不過,據一位財險公司信用保證保險部門負責人透露,受近期信用環境的影響,公司在逐漸退出保證保險業務。因近期保證保險業務中借款人違約的情況明顯增加,保證保險業務受到了影響,保險公司要承擔的賠償責任也加重了。(記者 程竹 實習記者 潘昶安)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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