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間門損壞市民“方便”時不方便
摘要: □晚報記者 王永良本報訊“市解放大道東段市新華書店東側,有一座公共衛生間。該衛生間女部的一扇門損壞了,希望相關部門及時維修。”8月22日,市民王女士向本
□晚報記者 王永良
本報訊“市解放大道東段市新華書店東側,有一座公共衛生間。該衛生間女部的一扇門損壞了,希望相關部門及時維修。”8月22日,市民王女士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
據王女士介紹,她在附近居住,經常到該衛生間方便。4個月前,衛生間的一扇門損壞,卻一直沒有人進行維修。“每次我來如廁,都會向該衛生間的管理員反映,但她置之不理。8月22日,我又向管理員反映此事,卻被管理員罵了一通,說我多管閑事。”王女士說,該衛生間位于城市中心位置,每天如廁的市民非常多,希望相關部門關注,盡快把壞掉的門維修好。
22日上午,記者來到王女士所說的衛生間。記者看到,該衛生間的編號為:驛公廁NO:011。
據該衛生間管理員鄭女士介紹,原來的管理員不干了,她來這座衛生間工作才3天。“昨天我打掃衛生時發現女部的一扇門關不嚴,我正準備向領導反映此事。”鄭女士說。
23日下午,記者采訪了該公廁管理單位驛城區環境衛生所的相關負責人。他說,將立即派人到現場進行處理。
23日下午,記者接到王女士的反饋電話,說損壞的門已經修好。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