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天未入住自來水表需更換
摘要: 房子一天未入住自來水表需更換水廠、開發商與業主共同承擔費用 □晚報記者 王永良本報訊“我在置地陽光花園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交房后一直沒有住,前幾天接到物業的
房子一天未入住自來水表需更換
水廠、開發商與業主共同承擔費用
□晚報記者 王永良
本報訊“我在置地陽光花園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交房后一直沒有住,前幾天接到物業的通知,說我家的水表需要更換,讓交150元錢,逾期不交,后果自負。”8月15日下午,市民陳女士向記者反映。
據陳女士介紹,她在市泰山路與學院路交叉口附近的置地陽光花園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2017年12月31日交房后,至今未入住。”陳女士說,7月4日,她收到該小區物業公司發的短信,說她家的水表在去年冬天被凍壞,需要更換水表,并讓她交150元錢。
昨日上午,記者采訪了該小區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付先生。付先生告訴記者:“雖然陳女士尚未入住,但住房歸她所有,水表被凍壞應該由她承擔更換水表的費用。”
付先生還介紹,因去年冬天氣溫偏低,該小區有六七十家業主的水表被凍壞,經過與水廠相關部門協商,更換水表工程由市中業自來水公司統一施工。一塊水表原價480元,水廠承擔150元,開發商承擔180元,業主承擔150元。
為此,記者采訪了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這項費用業主是應該交納的。“雖然業主沒有入住,但自交房之日起,自來水表已歸業主所有,所以業主應交納更換水表的費用。”該工作人員說。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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