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調控新政出臺 珠三角調控促“穩”
摘要: 7月31日,深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在限購、限售等方面有所加碼,樓市政策進一步收緊。事實上,從去年至今,珠三角9座城市
7月31日,深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在限購、限售等方面有所加碼,樓市政策進一步收緊。事實上,從去年至今,珠三角9座城市均出臺相關政策,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其中,除了惠州和肇慶外,其余城市都采取了直接限購的策略。
深圳調控不斷升級
此次深圳發布的樓市新政有若干要點。在限購方面,新政規定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不能在深圳購買商品住房;在限售方面,新購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新購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而在新增供給方面,政策規定各類新供應用地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此外,深圳還對離婚購房加以限制,離婚2年內申請貸款首付不低于七成,想要三成首付購房只有滿足“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這一條件才行,如能證明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則按首付五成執行。
這并不是深圳今年首次升級樓市政策。今年3月底,深圳“三價合一”政策落地,即不管是繳稅還是貸款都按照一個價格實行。該政策被視作打擊樓市“陰陽合同”的重要手段。到了6月,深圳明確今后的住房供應體系中,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比重將大大增加,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60%左右。
部分城市政策收緊
根據地產研究機構克而瑞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房地產市場半年報》,在樓市政策層面,大灣區內各城市維持了“不松動”的狀態,出臺的新政相對較平緩。但與此同時,廣州、深圳、東莞、惠州、江門等城市調控政策收緊明顯。
各地收緊的角度各不相同。7月25日,廣州公積金新政正式落地,對非本市、非戶籍所在地購房提取公積金加以限制,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炒房投機行為。東莞推行限價,規定新盤備案均價不得超過同類型的10%,并不得調高備案價格。惠州和江門則加碼限簽政策,其中惠州5月底發文要求在大亞灣房管局系統內,登記購買三套及以上房源的,第三套及以上暫緩簽約;江門則對蓬江、江海兩區的新建商品房實施調解網簽節奏。
不過,在收緊調控政策的同時,也有城市將住房制度與人才引進政策結合起來。今年3月珠海發文提出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項目,配建建筑面積不得低于住宅建筑面積的10%。另據“珠海人才計劃”,除了對不同層次的人才提供不同額度的補貼外,珠海還規定未來五年籌集不少于30000套人才住房。
與珠海相鄰的中山也有類似規定,今年1月公布的《中山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提出,未來五年籌集不少于30000套人才住房。
對于接下來各地樓市調控政策的發展方向,克而瑞在進行樓市預判時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內各城市預計下半年松動的可能性極小,部分城市存在收緊現象,樓市調控政策當前主要體現在整頓和抑制投機炒房的措施上。
多地試水租賃市場
在調控政策不斷加碼的同時,租賃市場依然是珠三角城市重點扶持的對象。去年7月,國內12個城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在廣東,廣州、深圳、佛山、肇慶四地在列。除了深圳今年6月明確了住房供應體系,加大租賃住房用地力度外,其他城市也已有所探索。
廣州去年最早提出“租購同權”,此后又發文要求允許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并釋放出“學位到房”的信號,大力發展房屋租賃市場。今年7月的廣州公積金新政中,盡管對購房提取公積金加以限制,但進一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在土地調控方面,廣州宅地出讓堅持了“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搖號”的出讓方式,并加大了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力度。
佛山的租賃政策同樣更新較快。今年2月,《佛山市住房租賃發展規劃(2017-2020年)》通過專家評審論證,其中規定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都將配建租賃住房,配建面積占出讓地塊可售住房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25%。到了今年7月,佛山推進“商改租”,規定商業、商辦用房可申請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無需補繳土地出讓金。調整后,用水、用電和燃氣收費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在肇慶,去年9月公布的《肇慶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鼓勵新建和配建租賃住房,允許改建商業用房用于租賃,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南方日報記者 葛政涵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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