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工作通告
摘要: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工作的通告為凈化駐馬店西部山區文化、休閑、娛樂環境,切實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及管理,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堅決制止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和加強
公墓建設管理工作的通告
為凈化駐馬店西部山區文化、休閑、娛樂環境,切實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及管理,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堅決制止濫占土地、破壞生態環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和國家民政部、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8部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的通知》及市、區“雙違”整治的工作會議有關精神,結合驛城區實際,現就規范和加強全區公墓建設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倡導文明殯葬新風。社會各界切實增強遵守殯葬法規政策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帶頭倡導殯葬新觀念、新風尚,自覺進行殯葬習俗改革,積極破除封建迷信和喪葬陋俗。
二、嚴格執行殯葬改革政策。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應帶頭實行火葬,帶頭生態安葬,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帶頭執行殯葬改革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裝棺土葬,不準偷埋亂葬。嚴禁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和毀林濫建墳墓,禁止買賣土地私自建墳。
三、依法規范墓地管理。我區公墓納入區民政部門管理的有香山葡萄架公墓、樂山桃山公墓、胡廟鄉石龍山公益性公墓(主要包括拆遷安置墓地、回民墓地、烈士墓地、天主教堂墓地等),其他墓地均為非法墓地。區民政局、國土局、林業局、宗教局及相關鄉鎮(街道辦)要積極配合,加強對我區公墓的指導,規范殯葬行為,同時向群眾宣傳殯葬政策,引導他們到合法公墓安葬、遷葬,自覺抵制非法墓地。
四、嚴禁違法建設墓地。嚴禁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和毀林濫建墳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買賣土地私自建墳;凡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和毀林濫建墳墓的,責令墓主恢復地貌和植被,遷移墓穴至合法公墓安葬。拒不執行遷移墓穴的,政府將組織有關執法部門強制拆除,同時對買賣雙方當事人給予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凡在規劃區、項目區內需要遷移安置的墳墓,區民政部門本著服務、便民、自愿的原則,墓主選擇在石龍山公益性公墓安葬的,項目區按單棺1400元、雙棺按1500元的標準向民政部門撥付費用,民政部門負責協調墳墓的安葬;墓主選擇將墳墓遷移到香山經營性公墓安葬的,遷移墓地費用除政府補償外,其余費用由墓主承擔。嚴禁各項目單位、項目業主私下聯系非法墓地安葬。
五、嚴禁暴力抗法。對阻撓依法執行公務、鼓動、組織暴力抗法的黑惡勢力、家族勢力,按照中央“掃黑除惡”政策,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聯系電話:18803961999
18803965616
2018年7月1日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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