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措施顯威力父親督促女兒快還錢
摘要:□通訊員 張敏本報訊 “俺跟閨女說,她還小,不懂事。俺不能讓她被限制、看她被拘留。”7月9日,被執行人馮某的父親當著登門介紹情況的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的
□通訊員 張敏
本報訊 “俺跟閨女說,她還小,不懂事。俺不能讓她被限制、看她被拘留。”7月9日,被執行人馮某的父親當著登門介紹情況的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的面,跟女兒打電話溝通,并表示立刻履行法院判決。
馮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比她大兩歲的岳某。戀愛期間,馮某以開店為由向岳某索要錢財,岳某通過銀行匯款、QQ紅包等方式轉給馮某共計38400元。兩人分手后,岳某要求馮某返還錢款,卻遭到拒絕。岳某遂將馮某起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
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岳某基于婚約向對方交付的錢款應認定為彩禮,判決馮某返還26880元。判決生效后,馮某拒絕返還錢款,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與馮某多次聯系,但其拒不報告財產情況,且拒絕履行法院判決。于是,法院將馮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工作人員來到馮某家中,向其父親說明了情況。
當得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種種后果后,馮某父親表示立即跟女兒溝通,當天將執行款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登上“黑名單”將影響生活的各個方面,執行人不僅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列車等交通工具,也無法在銀行貸款,還會被限制購買不動產,子女被限制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旅游度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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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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