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油、橄欖油等不得標注“非轉基因”
摘要:“此次公告主要是規范食品生產企業商家的市場行為,糾正市場上食用油標識亂象。”5日,中科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高級工程師姜韜告訴記者,有的企業借反轉基因活動造
“此次公告主要是規范食品生產企業商家的市場行為,糾正市場上食用油標識亂象。”5日,中科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高級工程師姜韜告訴記者,有的企業借反轉基因活動造成的社會不安,擅自標識“非轉基因”,實際上,像花生油、橄欖油等都沒有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食品,標識“非轉基因”屬于不正當的炒作。
標不標“非轉基因”油,國家有了新規定。7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并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簽、說明書不得標注“非轉基因”字樣。
“我國是唯一采用定性按目錄強制標識方法的國家,也是對轉基因產品標識最多的國家。”姜韜說,定性按目錄強制標識,即凡是列入目錄的產品,只要含有轉基因成分或者是由轉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須標識。
2001年,我國頒布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有明顯標識。2002年,農業部發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制定了首批標識目錄,包括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類17種轉基因產品。
因此,在我國,原則上有可能標識轉基因食用植物油的,只有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和棉籽油。
“除此以外,比如花生油、橄欖油、葵花籽油、山茶油、棕櫚油等并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食品,按照此次公告,以后標注‘非轉基因’字樣屬于違規行為。”姜韜說。(馬愛平)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科技日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