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再用一到兩年時間完成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
摘要:⊙記者 李丹丹 ○編輯 陳羽記者昨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人民銀行會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召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部署動
⊙記者 李丹丹 ○編輯 陳羽
記者昨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人民銀行會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召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部署動員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指出,互聯網金融風險是金融風險的重要方面,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總體安排,再用1到2年時間完成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化解存量風險,消除風險隱患,同時初步建立適應互聯網金融特點的監管制度體系。
會議認為,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各部門各地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整治工作,互聯網金融總體風險水平顯著下降,監管制度機制逐步完善,行業無序發展、生態惡化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同時還要清醒地看到,互聯網金融領域風險防范化解任務仍然艱巨,適應互聯網金融特點的監管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潘功勝強調,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極為關鍵,各地要高度重視,乘勢而為、堅定不移,加大統籌部署,穩定工作機制,明確政策界限,聚焦重點業態、區域和機構,完善整治方式,強化整治力度,引導機構無風險退出,開展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穩妥有序加速存量違法違規機構和業務活動退出。
潘功勝同時要求,要加強監測預警,遏制增量風險,廣泛開展投資者宣傳教育;同步推進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發揮互聯網技術在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務普惠性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中國證券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