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用10元訴訟費打持久戰 農民工奔波近4年
摘要: 工作時被掉落物體砸中頭部,為維權經歷3個程序共9個法律程序企業利用10元訴訟費打持久戰 農民工奔波近4年律師稱,現實生活中,很多勞動者因耗時長、成本高而放棄維權近日,
工作時被掉落物體砸中頭部,為維權經歷3個程序共9個法律程序
企業利用10元訴訟費打持久戰 農民工奔波近4年
律師稱,現實生活中,很多勞動者因耗時長、成本高而放棄維權
近日,農民工張春光終于從建筑公司拿到了20萬元工傷賠償款。這場被企業屢用10元訴訟費拖延了近4年的勞動爭議案件最終得到了執行。
2014年7月,家住長春市雙陽區的農民工張春光入職該市某建筑公司,從事外墻保溫工作。當時,雙方并未簽訂勞動合同。當年8月9日,張春光在工作時被樓上掉下的物體砸傷頭部,被送到醫院搶救,被診斷為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左枕葉腦挫裂傷和枕骨骨折等。
張春光住院后,包工頭為其墊付了1萬多元醫藥費后,再無其他賠償。建筑公司也對其不管不問,大部分醫藥費用均由張春光自付。出院后,張春光因頭部重創一直神志不清,妻子陳桂玲代他討要說法。該建筑公司否認張春光是在其工地工作時受傷。
因醫藥費負擔重、沒有經濟來源、兒子又在讀書,一貧如洗的家庭無法承擔高昂的律師費用。陳桂玲被推薦到長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律師張懷明負責代理了此案。律師先后幫助張春光打了確定勞動關系、工傷認定和確定賠償數額3場官司,每場都經過了一裁兩審3個程序。雖然場場勝訴,卻均“敗”在被告不予執行上。
就這樣,這件工傷賠償案不算最后的強制執行,就走了9個程序。陳桂玲神情激動地對《工人日報》記者說,“打官司時,公司負責人說每次只要花10塊錢,就能陪我們打下去。我們不懂法律,不明白其中的意思。要不是長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幫助,真堅持不下來。”
“案件事實清楚,難的是農民工很難堅持打下來。”張懷明律師告訴記者,這個案件之所以棘手在于“勞動爭議案件比其他案件多了一個仲裁程序,且每個程序的訴訟費僅需10元。雖然事實清楚,但企業仍可利用這些程序一拖再拖,讓拖不起的維權者放棄。”他介紹說,實際上,很多勞動者因耗時長、成本高而放棄維權。
今年4月,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企業須支付張春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計約26萬元。公司在此無可推諉之際,仍拒絕執行。無奈之下,最后只得向長春市綠園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5月底,被告公司與張春光達成執行和解后,一次性向其支付了20萬元現金。至此,這場歷經4年的維權馬拉松案終于得到解決。(記者柳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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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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