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四批)
摘要: 駐馬店市平輿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20015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平輿縣射橋鎮單老村委東500米處橋北側有一家塑料加工廠,廢水亂排,氣味刺鼻,嚴重污染環境和地下水。調查
駐馬店市平輿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20015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平輿縣射橋鎮單老村委東500米處橋北側有一家塑料加工廠,廢水亂排,氣味刺鼻,嚴重污染環境和地下水。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的“塑料加工廠”,負責人為李長安。該廠位于平輿縣射橋鎮單老村委東500米處橋北,廠四周無人居住,東側有一溝渠。該廠生產工藝為廢舊塑料編織袋—粉碎—清洗—熱縮成型—冷卻—切割成顆粒,生產設備為粉碎機、熱融機、提料機、切割機等,于2018年6月開始生產,未辦理環評等審批手續。
1.關于反映“塑料加工廠廢水亂排”問題。2018年6月23日,調查組現場調查時,發現該廠正在生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為清洗廢舊塑料袋廢水。該廠建有450立方米四級沉淀池一個,現場檢查時發現,沉淀池廢水已滿。在加工廠院子東側,有一排水管正在向溝渠斜坡水坑內排放混濁的廢水。東側溝渠內有生產廢水排放的痕跡。反映問題屬實。
2.關于反映“氣味刺鼻”問題。經調查,該廠在加工塑料顆粒過程中沒有采取氣味收集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生產棚子未完全封閉,加工廠四周有塑料氣味。反映問題屬實。
3.關于反映“嚴重污染環境和地下水”問題。現場調查發現,加工廠東側溝渠水質混濁,溝渠內雜草叢生。2018年6月23日,平輿縣環境監測站對加工廠使用的地下16米水井水質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表明,該加工廠地下水6項主要指標均不超標。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1.平輿縣環境污染攻堅辦責令射橋鎮政府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取締該塑料加工廠,并對加工廠東側的溝渠進行清理。射橋鎮政府已組織人員搗毀了加工廠生產棚內的清洗池,切斷了其生產用電,并拆除了加工廠內的主要生產設備。縣環境污染攻堅辦要求射橋鎮政府2018年6月27日前全部完成取締拆除工作。同時,射橋鎮政府正在組織人員對加工廠東側溝渠進行清理。
2.平輿縣將舉一反三,對全縣小型污染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整改,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問責情況:6月25日,平輿縣環保局將案件移交平輿縣公安局。平輿縣公安局已對塑料加工廠負責人李長安行政拘留5天。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6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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