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樓不允許新開飯店了
摘要: 違者最高罰10萬元,居民住宅樓不允許新開飯店了新規實行,市民稱贊。
違者最高罰10萬元
居民住宅樓不允許新開飯店了
新規實行 市民稱贊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
居民樓內的餐館。
本報訊“聽說出臺新規定,不得在居民住宅樓新開辦餐飲服務場所,現有餐飲服務場所逐步與居民住宅樓分離。這真是一件大好事!”昨天,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棟居民樓前,居民陳女士高興地說,她家樓下開設的飯館很快就不能再影響大家了。
新規出臺改善居民環境
昨日上午,記者在市解放大道中段道路南側看到,一棟居民樓內有3家飯館。在市慎陽路一個小區內,一棟6層樓的6樓也開有飯館。“每天晚上都熱鬧到深夜,油煙到處都是。希望他們早點兒搬走。”附近的居民說。
昨日,記者從駐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和市環保局環保熱線了解到,涉及餐飲油煙投訴數量一直居高不下。以往,一些居民因為樓上樓下有飯店排放未凈化的油煙而煩惱不已。因為缺乏法律依據,居民對違規經營的餐飲單位無可奈何。7月1日起,這些情況將得到改觀。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7月1日,《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出臺。
“《辦法》明確規定,住宅樓和商住樓中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禁止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違規并拒不改正的將被關停,同時最高罰款10萬元。”駐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居民住宅樓不允許新開、改擴建飯店,不得在居民住宅樓(純住宅)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
“日前有市民反映,在市區南郊一棟居民樓內,有小餐館直接將排油煙的管道對著居民出入的地方。”駐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接到居民反映后,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前往調查,責令小餐館負責人予以整改,拆除排油煙的管道,還居民一個清靜的環境。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市民發現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問題,可以撥打12345投訴。
新規對油煙污染治理
更加精細
記者了解到,《辦法》中規定,對于商住綜合樓,如果未經審批、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及污染防治設施,禁止新建、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
商住樓中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餐飲服務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將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關停并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餐飲服務單位不得擅自加設外置管道,需要加裝的,需征得規劃部門、建筑物業主和煙管周圍20米范圍內所有建筑物業主同意。同時,油煙污染物排放口朝向應避開居民樓,與居民住宅等最小距離不應小于20米。
“為更好地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居民健康,現有的餐飲服務場所將逐步與居民住宅樓及商住樓中居住層分離。”該負責人說,相比以往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餐飲油煙防治的一些規定,此次《辦法》中對于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污染治理更加精細,治理范圍也進行了擴展。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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