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七批)
摘要: 駐馬店市遂平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50032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遂平縣褚堂鄉麥子張組同發門業廠,2012年9月租用麥子張組7名群眾家的耕地共計39.1畝,當初租地說是建筑蔬菜
駐馬店市遂平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50032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遂平縣褚堂鄉麥子張組同發門業廠,2012年9月租用麥子張組7名群眾家的耕地共計39.1畝,當初租地說是建筑蔬菜大棚,卻建了一個門廠,建成以來,污染嚴重,生產廢水臭氣熏天,污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
群眾反映的“同發門業廠”實際為遂平縣同發門業有限公司,位于遂平縣褚堂鄉于樓村,法人代表王付文。該公司于2014年7月開始建設, 2014年6月委托漯河市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所編制了《遂平縣同發門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套金屬門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4年7月,遂平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審批。由于資金和市場因素所致,該公司只建設了一個生產車間,產能達不到環保竣工驗收條件。根據《河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環保違規違法建設項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實施意見》(豫環委辦〔2016〕22號)文件要求,該項目被認定為完善類環保備案管理項目,按照當時現場勘察和業主提供數據,該項目的生產能力為年產3萬套非標門。備案公示項目名稱:遂平縣同發門業有限公司年產3萬套非標門項目。
1.關于反映“駐馬店市遂平縣褚堂鄉麥子張組同發門業廠,2012年9月租用麥子張組7名群眾家的耕地共計39.1畝,當初租地說是建筑蔬菜大棚”問題。經調查,該企業前身是遂平縣綠源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在遂平縣發改委進行項目備案,該項目批復占地50畝(實際用地為租用7戶39.1畝,屬于褚堂鄉于樓村集體土地)用于有機蔬菜種植。反映問題屬實。
2.關于反映“卻建了一個門廠,建成以來,污染嚴重,生產廢水臭氣熏天,污染嚴重”問題。經現場檢查,因企業自身經營和市場等其他原因,該企業在2014年7月14日向工商部門注冊遂平縣同發門業有限公司,經營范圍:金屬非標門窗加工銷售;于2014年6月6日在工信部門進行項目備案,2014年11月14日在遂平縣發改委進行項目備案,變更項目用于非標金屬門加工。該公司建設有日處理10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廢水用于廠區綠化。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沒有發現生產廢水臭氣熏天現象。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遂平縣環境保護局和遂平縣褚堂鄉人民政府加大對該公司的巡查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職責,促使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確保企業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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