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三批)
摘要: 駐馬店市驛城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30010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河南征途管業工程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揚塵、噪聲大。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群眾反映的&ld
駐馬店市驛城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30010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河南征途管業工程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揚塵、噪聲大。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群眾反映的“河南征途管業工程有限公司”實為河南鑫征途管業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5月25日,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源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督察組在板橋水域檢查時發現,該企業處于駐馬店市板橋水庫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板橋水庫飲用水地下輸水水管50米內),2018年5月26日,驛城區環保局對該企業送達了《責令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當日,驛城區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該企業進行拆除。2018年5月28日,該企業所有廠房及設備全部拆除清理完畢。該企業在拆除前,生產過程中一定程度存在揚塵和噪聲,相關責任人已被追責。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該企業在6月1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舉報件前已被拆除到位,市委、市政府要求對涉案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問責情況:2018年6月7日,駐馬店市紀委監察委、驛城區紀委監察委聯合對涉及河南鑫征途管業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的13名公職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其中正科級4人,副科級4人,股級干部5人,目前責任追究已經全部到位。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