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躲債拒執行 點餐暴露被擒獲
摘要:□ 宋 玉真是無巧不成書,一直苦于找不到被執行人孔某的申請執行人趙某,在接送外賣訂單過程中,無意間發現了被執行人孔某的行蹤。趙某隨即第一時間聯系執行法官,最終,執
□ 宋 玉
真是無巧不成書,一直苦于找不到被執行人孔某的申請執行人趙某,在接送外賣訂單過程中,無意間發現了被執行人孔某的行蹤。趙某隨即第一時間聯系執行法官,最終,執行法官在一家賓館將正在等外賣的被執行人孔某擒獲。
孔某與趙某原本是關系要好的朋友,2016年,孔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理由,從趙某處借了44000元現金,并約定利息,出具欠條。到了約定的期限,趙某與孔某聯系,想把錢要回來,可是孔某卻百般推脫。多次追要均無果后,趙某把孔某起訴至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理法官從中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再次約定了還款時間。
但是,到了再次約定的時間,孔某依舊不肯還錢。無奈之下,趙某向新蔡縣人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請求新蔡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根據趙某提供的地址找上門,卻獲悉孔某已經許久不在家里住了。申請人趙某看到執行法官的辛苦,也曾主動多方面幫忙尋找孔某,但一直不見孔某的行蹤。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一天,正在某外賣平臺送外賣的趙某接到一份外賣訂單。趙某激動不已,因為下單的電話號碼正是到處都找不到的孔某的號碼,趙某不動聲色地按要求接下了訂單。他一邊安排同是外賣員的妻子去送這份外賣,好確認是否是孔某本人,另一邊把這個信息告訴了執行法官。執行法官收到這個重要線索后,立即組織人員到達某賓館,把正在等外賣的孔某堵在了房間內。
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孔某被依法拘留15日,并處以罰款2000元。孔某也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履行了全部的義務,同時也得到了申請人趙某的諒解,被新蔡縣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給這起執行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