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銷售店續買保險 消費者2000元押金難退回
摘要: 不在汽車銷售店續買保險 消費者2000元押金難退回律師:不退押金缺乏法律依據□晚報記者 王永良本報訊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他按揭購買了一輛汽車,當時是
不在汽車銷售店續買保險
消費者2000元押金難退回
律師:不退押金缺乏法律依據
□晚報記者 王永良
本報訊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他按揭購買了一輛汽車,當時是在汽車銷售店買的保險,并交了2000元續保押金。“現在我的貸款已經還完,幾天前,我去汽車銷售店退還續保押金時,店方說我第二年沒在店里續買保險,違反了當初的約定,不退2000元續保押金。”李先生說。
汽車銷售店拒退押金
據李先生介紹,2015年5月28日,李先生在市天中山大道與練江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一汽車銷售店(現為天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按揭購買了一輛江淮瑞風S3越野車,貸款期限為3年。第一年他交了7000多元車輛保險費,并交了2000元續保押金。
“當初買車時,按照店方的要求,我必須購買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的保險。”李先生說,今年5月28日,購車貸款已還完,5月30日,他到該汽車銷售公司辦理解押手續,同時辦理續保押金退款。
“一名姓張的工作人員對我說,讓我把押金條放在他那里,回頭把押金轉到我的微信賬戶上。”李先生說。
6月1日,李先生再次詢問張先生退押金的事。“張先生對我說,要到天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財務部辦理退押手續。”李先生說,隨后他趕到天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對他說,公司的財務人員回家收麥子了,讓他把押金條留下,說等財務人員回來后把錢打到他的賬戶上。
“6月4日,我再次到該公司詢問退押金的事,對方改口說我第二年沒有在該店續買保險,違反了當初的約定,不退2000元續保押金。”李先生說,當初購車時,他的購車顧問根本就沒有告訴他第二年要在他們店里續買保險的事。李先生隨后報了警。民警了解情況后,建議他向工商部門投訴。
“沒理由不退押金”
隨后,記者采訪了天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負責人馬經理。馬經理告訴記者,他們在為其辦理保險的時候,就已經與其約定第二年續買保險必須在天邦店辦。貸款還清之后,押金就會還給消費者。“李先生違反了當初的約定,所以我們不退續保押金。”馬經理說。
記者就此咨詢本報法律顧問劉建鋒。劉建鋒告訴記者,汽車經銷商向貸款買車的客戶收取續保押金這一行為缺乏法律依據。“買保險應遵循自愿原則,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購買哪些商業險,這些都是消費者的權利。經銷商借代辦按揭的名義收取續保押金,強制消費者在按揭期間到4S店續保,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即便收取押金是為了防控風險,那么在消費者還清車貸后,車輛已經不需要再作為抵押物,對于金融公司來說已不存在相應風險,汽車銷售公司沒有理由不退還風險押金。”劉建鋒說。
隨后,在記者的協調下,該公司同意退還李先生1000元續保押金。李先生接受了記者的協調,最后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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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tt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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