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延型商業養老險適合你嗎?
摘要: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始試點稅延型商業養老險適合你嗎?柴金 5月1日起,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將正式展開。本次試點的區域包括上海市、福建省
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始試點
稅延型商業養老險適合你嗎?
柴金
5月1日起,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將正式展開。本次試點的區域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期限暫定為一年。由于能在購買商業養老險的同時享受稅收優惠,這項政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那么,該政策出臺的背景是什么?政策適用范圍有哪些?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介紹,試點政策采取遞延納稅模式,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繳費、積累、領取等三個環節作了稅收優惠規定。
在繳費環節,納稅人購買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時,其繳費支出可以按照一定額度給予扣除,這樣直接減少了個人當期應納稅額,減稅效果立竿見影。
在積累環節,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由專業的保險公司運營,投資收益相對穩健,賬戶權益長期增值。試點政策對這一階段的增值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這樣直接增加了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賬戶的收益。
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收入時,按照“其他所得”計稅,對其中25%的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減按10%的比例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最后納稅人的實際稅負僅為7.5%,大大低于該項目所對應的20%法定稅率。
根據政策規定,試點地區納稅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即可享受試點政策。其中: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是由納稅人指定的、用于歸集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繳費、收益以及資金領取等的商業銀行個人專用賬戶。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保險產品是為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賬戶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的管理要求,由保險公司按照“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原則開發設計出來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這些保險產品采取名錄方式管理,具體產品指引將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屆時,納稅人可購買相關養老保險產品。
“適用試點政策的納稅人主要分兩類。一類是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的個人,另一類是在試點地區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及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葉霖兒說,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在試點地區范圍內同時從兩處及以上取得上述所得的,只能選擇在其中一處享受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以在福州某單位工作的張某為例,假如其7月份工薪收入共計13000元,8月份工薪收入20000元,在今年6月他購買符合條件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后,每月繳費800元,并于7月初取得繳納保費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那么,張某從7月份開始就可以享受試點政策,但是隨著工薪收入每月發生變化,扣除金額也會相應不同。
以7月份工薪收入為基數和1000元計算比較,確定稅前扣除限額。13000×6%=780元,低于1000元,所以他的稅前扣除限額是780元。由于扣除金額是限額內據實扣除,所以還需要用780元的扣除限額和張某實際繳納的月保費金額比較。800元的月保費金額大于780元,最終張某7月份可以在稅前實際扣除780元。
8月份,張某工薪收入變為20000元,則20000×6%=1200元,高于1000元,所以他的稅前扣除限額是1000元。而他實際繳納的保費800元低于1000元的扣除限額,最終張某8月份可以在稅前實際扣除800元。
張某長期購買符合條件的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假設退休后按月領取,每月領取金額為2000元,那么,他每月應繳稅款為2000×75%×10%=150元,直接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
《 人民日報 》( 2018年06月04日 18 版)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