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房價”項目銷售不得捆綁精裝修
摘要: 本月初,北京市住建委對《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昨日,該《通知》正式發布實施,其中明確,“限競房”項目不得
本月初,北京市住建委對《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昨日,該《通知》正式發布實施,其中明確,“限競房”項目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開發商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136條。各界普遍認為《通知》是落實“房住不炒”的具體措施,有利于保護剛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了對不收購轉化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過捆綁精裝修等方式變相漲價,以及房屋質量等方面的顧慮,建議加強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
積極吸收采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后,相比征求意見稿,市住建委對不轉化的限房價項目增加了一項內容,即開發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掛牌文件中關于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什么是“限競房”?去年北京“9·30”樓市調控新政中,北京推出“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方式,即當競買報價達到合理土地上限價格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現場競報企業自持商品住房面積的方式確定競得人。
隨后,北京在土地出讓中大量使用這種出讓方式,這意味著一宗商品住宅地塊在入市時,就已限定了房屋未來的銷售價格。
根據《通知》,若限房價項目銷售限價與周邊市場價格評估價之比高于85%,該限房價項目將由開發商直接作為商品房自行銷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獲得銷售限價占評估價比例部分的產權份額,剩余比例產權相應轉化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產權份額。
轉為共有產權房源需搖號購買
根據新政,“限競房”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限房價項目的比值高于85%,由開發商面向具備北京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所售住房為商品房。這類住房的銷售環節和當前市場上的商品房銷售規則相同,不存在之前傳言的搖號一說。不過按照限房價項目之前規定的政策,要拿到限房價項目或契稅完稅憑證后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第二種情況即限房價項目的比值不高于設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具備北京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申購。這也意味著,這部分房源需要搖號方能購買。
據悉,收購轉化的共有產權住房,具備北京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申購。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有相關限時條件,包括單身家庭,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規定,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北京其他區戶籍、非京籍家庭作為優先組配售,這也體現了職住平衡的要求。
分析
專家:可讓住房回歸居住功能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認為,這次發布的《通知》是“限房價、競地價”在房屋銷售環節的必然要求,其根本目的是落實“房住不炒”、讓住房回歸居住功能。
趙秀池指出,對于依法依規經營的開發建設單位來說,政府收購價格和開發建設單位自行銷售完全一樣,而且《通知》對全部收購款的最長支付時限做了明確規定,對其合法利益沒有傷害。至于少數開發建設單位企圖通過大規模增加并搭售地下倉儲、庫房、設備用房等獲利,或者捆綁精裝修達到變相漲價目的的做法,本身就是違反法規的,是政府應該查處、打擊的對象。這在市住建委收到的反饋意見和建議中,也得到了集中反映。
“為了回應百姓呼聲,市住建委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相應完善,對土地出讓時的掛牌文件中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相關要求予以重申,并以政策法規的形式予以保障,無疑是對購買限房價項目住房居民家庭合法權益的切實保護。”趙秀池表示。(記者鄧琦 實習生余華尊)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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