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出臺《關于規范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
摘要: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發通知規范校園網絡投票活動。浙江省教育廳官網截圖 “感謝圈里朋友們,求給孩子投寶貴一票”,朋友圈的一句求助,折射網絡投票“拼人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發通知規范校園網絡投票活動。浙江省教育廳官網截圖
“感謝圈里朋友們,求給孩子投寶貴一票”,朋友圈的一句求助,折射網絡投票“拼人脈”、“拼面子”的尷尬現實。面對日趨普遍的網絡投票活動,以及背后帶來的刷票、拉票行為,浙江省教育廳開始出手進行規范。
新京報記者日前從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獲悉,浙江省近日出臺《關于規范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規定在涉及學生(幼兒)個人榮譽的各項評選活動,原則上不采用面向社會的網絡投票。
昨日,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無論是組織投票的教師,或是參與拉票的家長,大多對這種變味的評選形式不勝其煩。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一些活動仍然需要借助網絡投票,擴大參與度,因此不能對網絡投票一刀切的否定,而是將其置于教育主管部門監督下,有序、公平的進行。
通知明確“慎用網絡投票”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關于規范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中,將出臺這一文件的背景表述為,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普及,社會各行業多樣化的網絡投票評選活動日趨普遍,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社會團體、社會培訓機構和個別學校(幼兒園),舉辦涉及在校學生和幼兒的網絡投票評選活動”。
浙江省教育廳提出,由于拉票、刷票現象的存在,導致網絡投票結果不能反映真實情況,容易誘導學生投機取巧、助長功利之心,與學校育人目標背道而馳。與此同時,網絡投票過程中的拉票行為,嚴重干擾學生和家長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據此,浙江省教育廳稱,在各級各類學校和班級組織的活動中,務必考慮其全面育人的價值,在各項評選活動中加強誠信教育,堅決杜絕刷票、拉票行為。
此外,上述文件中,明確提出“慎用網絡投票”,并對網絡投票的應用場景進行嚴格限制。對于這一點,文件中具體闡述為,涉及學生(幼兒)個人榮譽的各項評選活動,“原則上不采用面向社會的網絡投票”;校內社團和班級自行舉辦的活動,為調動本校學生參與的積極性,應只限于本校內一生一票進行網絡投票。如確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會開展網絡評選,必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將出臺配套措施保障實施
在對學校、班級組織網絡投票進行限制和規范之外,針對網絡投票的另一“重災區”,即由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牽頭組織的網絡投票,浙江省教育廳同樣出手規范。
《關于規范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中,對社會培訓機構的管理提出加強要求,并要求教育主管部門與社會團體組織加強溝通,涉及學生和幼兒的微信、QQ等網絡投票活動,應事先征得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此外,學校(幼兒園)要引導家長和學生不參加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的,面向學生(幼兒)的網絡投票評選活動。
同時,組織方需要加強對網絡投票活動的監管,對投票來源和票數增長情況進行跟蹤審查,確保投票行為真實有效。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文件于今年5月16日定稿,并于近期陸續印發,面向浙江省范圍內各級教育局,以及省屬高校。在浙江省教育廳看來,出臺這一文件的背景,是雖然網絡投票在提高相關活動的關注度、參與度上具有一定的作用,但難以避免的刷票、拉票現象,對學生和幼兒帶來顯而易見的負面影響,因此發文對網絡投票加以限制和規范。
新京報記者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通知印發至各單位后,即進入實施程序。作為規范性文件,各地教育局作為主體,將對下屬學校、幼兒園及轄區內社會教育機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此外,浙江省教育廳也將配合出臺細化措施,保障文件實施效果。
■ 追訪
家長:無論投票拉票都“不勝其煩”
種類繁多、次數反復的網絡投票,幾乎成為朋友圈一道“風景”。實際上,無論是被邀投票者,抑或是拉票者往往不勝其煩,但面對現實又無可奈何。
每當打開朋友圈,總能見到幾個拉票鏈接,還有一些“求投票”的私信,這樣的景象,令北京市民衛先生一度很是厭煩,“一般是不回,有些刷得太過分的,可能就直接屏蔽了”。去年9月份,衛先生的兒子入讀小學一年級后,在參加校內外活動時,也往往被要求進行網上拉票,這讓衛先生覺得有些哭笑不得,“現在才算是理解那些拉票的人也是沒有辦法,大環境這樣,大家都在拉票。”
實際上,作為組織者的教師,也并不愿意花費過多精力在網絡投票上。南京一名小學教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區里和學校舉辦一些評比活動時,往往將網絡投票數量作為最終結果的重要參考,在一些時候,網絡上的得票數,甚至會成為唯一標準。“一些活動本身參與度不高,推廣經費也少,也是希望通過拉票擴大影響,成本比較低,效果又很好。”
上述教師稱,在這一背景下,自己往往不得不將任務壓到家長和學生身上,對投票次數、總票數提出量化要求,“變成一種變相的家庭作業”。其坦承,無論是投票還是拉票,本不應是師生和家長的工作,但“如果其他學校、班級拉票,你不拉,就會被撇下很遠,對班級和學校評比也會有影響”。在她看來,教育部門出臺針對網絡投票的規范措施,“不是太早,是太遲了”。不過其也表示,一些活動仍然需要借助網絡投票擴大參與度,因此不能對網絡投票一刀切否定,而是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下,有序、公平的進行。
■ 專家觀點
保障實施別“紙上空談”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昨日表示,浙江省針對網絡投票出臺規范性文件,是依據教育部相關精神,結合本省實際做出的。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早在去年1月,教育部就下發《關于規范校園評先選優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對網絡投票進行規范:對于教育系統之外的其他組織和個人,針對在校師生所開展的網絡投票活動,“除有特別依據,如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外,一般不倡導、不支持、不宣傳。”
教育部上述通知中,將出臺文件背景表述為,部分網絡投票活動,“在少數地方和高校呈現泛濫趨勢,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師生工作、學習精力,影響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利于良好校風學風的養成。”
教育專家熊丙奇稱,教育主管部門針對網絡投票出臺規范措施,是一種應時之舉。在此之前,部分地方和學校將網絡投票作為開展評先選優活動的重要手段,廣泛動員師生和家長拉票投票,原本自愿性質的投票,成為被迫的“推廣”,一度引發不少人反感。此外,一些參與者被裹挾其中,在其他人都拉票的情況下,不得不“賣力吆喝”,客觀上造成一種不公平,與投票競選的初衷相悖。其表示,教育主管部門在文件背后,應當做好時時巡查,保證措施的實施質量,避免淪為紙面空談。(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煜)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新京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