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釋義( 第十二條)
摘要: 第十二條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
第十二條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
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對派駐或者派出它的監察委員會負責。
【 釋 義 】
本條是關于監察委員會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的設置和領導關系的規定。
規定本條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監察工作需要,保證監察委員會能夠經常、及時、準確地了解分散在不同機關、組織和單位等的監察對象情況,使監察機關對于所監察的公職人員真正實現“看得見、管得著”,卓有成效地實施監察。
派駐監督是黨的自我監督的重要形式。黨的十九大修改的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紀檢機構改革實踐經驗,把派駐監督納入黨內監督的制度框架,明確了紀委派駐紀檢組與派出機關的工作關系、派駐紀檢組的職責任務、派出機關的領導方式,為強化黨內監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立監察委員會,并與本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和監察權,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從而在我們黨和國家形成巡視、派駐、監察三個全覆蓋的統一的權力監督格局,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懲治腐敗的有效機制。在監察法中規定監察機關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正是從法律層面上將這一機制法治化、規范化。
本條分兩款。第一款規定的是各級監察委員會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的范圍以及組織形式。監察派駐制度的內容十分豐富,監察法原則規定監察委員會往哪里派、怎么派,給監察派駐制度留下了較大的制度空間,對派駐或者派出范圍、組織形式等的具體設置,留待日后逐步細化、完善。本款列舉了一些派駐或者派出的范圍,具體包括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這里的國家機關主要是指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這里的行政區域主要是指街道、鄉鎮以及不設置人民代表大會的地區、盟等區域??h級監察委員會向所管轄的街道、鄉鎮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可以每個街道、鄉鎮單獨派出,也可以幾個街道、鄉鎮歸口派出,推動國家監察向基層延伸,就近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派駐或者派出的組織形式,具體包括監察機構或者監察專員。監察委員會是設置派駐、派出監察機構還是監察專員,應遵循實際需要,根據監察對象的多少、任務輕重而定。一般來說,地區、盟等地方的監察機構,可以采取派出監察機構的形式;對于街道、鄉鎮,可以采取派出監察專員的形式;而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等的監察機構,可以采取派駐監察機構的形式。
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是領導體制。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對派駐或者派出它的監察機關負責,不受駐在部門的領導,具有開展工作的獨立地位。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證監察機關能夠通過派駐或者派出的監察機構、監察專員,經常、及時、準確地了解分散在不同機關、組織和單位等的監察對象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各級監察委員會與本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監察委員會派駐或者派出的監察機構、監察專員,與本級紀委派駐或者派出到該單位以及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的紀檢組,也應當合署辦公。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編寫、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釋義》)
(轉自《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