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保險公司在反洗錢中的作用
摘要: 英大人壽駐馬店中心支公司戴 美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以下簡稱《反洗錢法》),為打擊洗錢犯罪
英大人壽駐馬店中心支公司戴 美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以下簡稱《反洗錢法》),為打擊洗錢犯罪提供了專門的法律依據和有力武器。《反洗錢法》分別于第二章明確了反洗錢監督管理機關職責,第三章明確了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同年11月,央行發布《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此規定是金融業反洗錢方面的一個統領性的法律文件,于第二條的顯著位置明確定義了適用范圍,保險公司位列其中。這標志著我國保險業悄然拉開金融反洗錢序幕。
我國有關反洗錢的規定措施,不僅僅適用于銀行,也適用于非銀行的所有金融機構,作為保險公司同樣具有相同的應盡義務。僅就北京地區保險業機構而言,截至2009年末,制定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已達150項。
在反洗錢工作實務操作中,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反洗錢工作牽頭部門為法律或合規部,為落實各項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實際明晰定義,負責根據本機構具體情況建立內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配合反洗錢監控工作主要體現在:
對反洗錢政策的執行。針對《反洗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公司反洗錢牽頭部門負責及時作出反應,擬定完整的公司層面的反洗錢政策,并隨著中國人民銀行的最新指引、細則和辦法的出臺,不斷及時更新和完善。
對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控制。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時,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征的客戶采取相應措施,確認客戶的真實身份,了解和關注客戶的職業情況或經營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質以及資金來源、資金用途、實際受益人等。
對各類表單及時更新。保險公司首先從保險營銷員開展業務的材料入手,各營運部門不斷完善和更新各類表單以配合反洗錢的監控工作,包括各類投保單、各類問卷等。
加強財務核保配合反洗錢監控。財務核保是人身保險對風險篩選的重要措施之一,為配合反洗錢監控,財務核保從過去單純的保額財務核保,發展到了保額、保險費支付能力和保險費來源三者財務核保的統一。改變了以往壽險公司承保過程中,僅針對客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核的觀念。
按要求提供反洗錢大額交易與可疑交易報告。各營運部門作為反洗錢一線部門發現可疑交易線索,及時向反洗錢主管部門提交可疑交易,經過更為深入地調查分析,認為確實可疑的案件報送人民銀行數據監測中心。有合理理由認為該交易或客戶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案件,作為重大可疑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配合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
反洗錢培訓和教育。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工作的要求,應逐步建立與健全反洗錢培訓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實反洗錢培訓計劃,使員工了解和熟悉反洗錢法律法規、內部規定以及工作流程,明晰相關責任,全面提高員工反洗錢工作意識,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公司的內外勤工作人員均參加反洗錢培訓。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推進,仍然會不斷出現不同類型的洗錢手段,反洗錢的體系和控制手段也必然隨之不斷更新與完善。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部門更加期待能擁有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統,并將監控系統納入綜合治理洗錢的法律網絡,形成防范和打擊洗錢犯罪的安全網,預防各類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和遏制洗錢犯罪。
責任編輯:dr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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