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是假 套錢是真
摘要:重慶查處“套路貸”案,17人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批捕借錢是假 套錢是真 “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這樣的“汽車抵押貸款”看起來很誘人,
重慶查處“套路貸”案,17人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批捕
借錢是假 套錢是真
“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這樣的“汽車抵押貸款”看起來很誘人,重慶市民李某動心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他遭遇到了“套路貸”,損失達20余萬元。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批捕該市首例“套路貸”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4月,李某急需用錢,以其名下的一輛奧迪汽車向某汽車抵押貸款公司辦理貸款。雙方簽訂一系列借款合同,約定借款60萬元。該公司以風險擔保金、后期管理費、放款手續費、資料管理費、利息的名義在李某應得貸款金額中扣除17.5萬余元,在簽訂貸款合同前,又以“對貸款資質進行考察”為由收取李某好處費近1萬元。約定的60萬元貸款,李某實際只拿到了42.5萬元。李某按照約定在前兩期還款35萬元給公司后,該公司違反“不扣車”約定,以安裝GPS為由控制了李某的汽車,并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汽車開走。該公司以拒不還車為要挾,要求李某償還貸款及支付手續費。李某被迫償還剩余25萬元貸款,并支付近2萬元手續費贖回汽車。整個過程中,李某損失20余萬元。
2017年起,重慶公安機關不斷接到群眾舉報,稱該家汽車抵押貸款公司存在違法行為。經過偵查,一個利用車輛抵押貸款進行“套路貸”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犯罪團伙以汽車服務公司的名義對外發放所謂“汽車抵押貸款”,宣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刻意尋找征信差、急需用錢,在其它金融機構難以貸到款的被害人。通過騙取被害人簽訂一系列“陷阱”合同,以收取風險擔保金、后期管理費、GPS安裝費、放款手續費等費用的形式從應發貸款中扣除相應金額,被害人實際只能領取到約定貸款金額的70%。簽訂合同后,犯罪嫌疑人以“給被害人汽車安裝GPS方便公司定位”的名義,私自配備汽車鑰匙,為后期控制被害人汽車并以車相要挾要錢提供方便。短短數月,該案受害人達百余人。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有不少“套路貸”的影子。在看似合法的借貸關系之中,深埋著重重套路。
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檢察官總結了“套路貸”的5個特征:一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不法分子通過購買公民個人信息或通過中介,尋找急需用錢或征信存在問題的被害人,以無需抵押即可提供貸款為名,降低貸款門檻。二是誘騙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紅包”“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與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三是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向被害人發放一部分貸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復簽訂合同,而并不告知被害人還款方式、時間等,故意制造被害人違約。四是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再通過層層“平賬”“再借款”等方式使債務“滾雪球”。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以實現侵占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犯罪手法,該如何提防?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通過合法平臺進行借貸,仔細閱讀相應合同條款,遇到“霸王條款”,比如借款合同中附帶的利率過高、到手現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條款,要堅決拒絕。在與貸款公司打交道時要收集相關證據信息,比如對方身份信息、借款合同、銀行交易明細、還款憑證等。一旦受到言語及人身威脅時,及時報警求助。(記者 李堅)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9日 11 版)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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