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收回火車站停車場改造項目區土地使用權告知書
摘要: 擬收回駐馬店火車站站前區停車場改造項目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告知書駐馬店火車站站前區停車場改造項目區內用地單位(個人):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對京廣鐵路菜市街及
擬收回駐馬店火車站站前區停車場改造
項目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告知書
駐馬店火車站站前區停車場改造項目區內用地單位(個人):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對京廣鐵路菜市街及其向南延長線平等路交通路圍合區實施棚戶區改造的批復》(駐政文〔2015〕11號)、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京廣鐵路菜市街及其向南延長線平等路交通路圍合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驛政征〔2015〕12號)、駐馬店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駐規地字第411701201700034號),擬對位于解放大道、菜市街、規劃九支路、京廣鐵路圍合區實施棚戶區改造。市政府擬依法收回該區域內40065.75平方米(折合60.099畝)國有土地使用權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補償。
擬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包括:駐馬店市運輸總公司,土地證號為:駐市國用(95)第0510號,用途為生產,登記面積為3745.4平方米;駐馬店市直管公房管理所,土地證號為:駐市國用(集2004)第4466號,用途為住宅,登記面積為751.16平方米;剩余35568.53平方米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面積總計40065.75平方米(折合60.099畝)。
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第22號令)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駐馬店火車站站前區停車場改造項目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要求聽證,請在接到本告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聯系人:閆洪建 電話:2197118
特此告知
2018年3月30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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